工傷保險有哪些保險待遇,企業申報工傷保險理賠的程序
一、工傷保險有哪些保險待遇
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工傷或作出勞動能力鑒定,以下項目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1、工傷醫療費:治療工傷、職業病所發生的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目錄或標準的全部費用。
2、輔助器具配置費;
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4、傷殘津貼;
5、評殘后的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6、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7、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8、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9、康復性治療費用。
10、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11、傷殘等級為五至十級且與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關系的工傷職工,由工傷保險基金以解除勞動關系時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12、勞動能力鑒定費。
二、企業申報工傷保險理賠的程序
企業參保職工因工傷殘或死亡的,按下列程序辦理:
1、參保職工在工作地點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時,企業應在三日之內向當地社保機構報告,并領取填報《職工工傷(亡)認定申請表》,報送當地勞動鑒定委員會(設在當地勞動局)認定。
2、企業接到勞動鑒定結論通知書與醫療終結通知書后,應填報《企業職工工傷(亡)保險待遇審批表》,并附醫院治療醫囑單和本人病歷及醫療費用單據(原件)或相關資料送社保公司辦理理賠。
3、每月20日-30日辦理工傷保險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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