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很多員工來說,遇到工傷該如何走程序?當企業人力資源部門不作為的時候,員工該如何快速解決自己的工傷問題?在現實生活中,員工了解工傷的辦理流程,知道如何去為自己維權,顯得尤為重要。
解讀:工傷認定要分步走
問:現在員工的維權意識比較強了,但在進人企業之初,并不知道保護好自己。出了事故,如何得到工傷認定呢?
答:員工出了事故,從快速得到工傷申報到認定完畢,所有程序走下來,需要一到兩年的時間,所以了解申報步驟很重要。
首先需要認定勞動關系。一旦發生事故,先要進行事實勞動關系認定,如果用人單位不承認,勞動者就要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如果仲裁不行,就需要到法院。在用人過程中,有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之說,牽扯到工傷時,如果是勞動關系,勞動者工傷,且屬于無過錯方,需要在一年之內進行工傷認定。
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很多企業往往與員工之間是勞務關系,就是所說的雇傭關系。出現意外,就要區分過錯大小。
最讓人擔心的是,在那種沒有資質的企業,出現問題時,雙方之間沒有辦法進行認定,既損害了勞動者,也讓這些無良的用人單位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
其次,如果用人單位認為不是工傷,就會向上一級人社部門申請復核,最后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
如果構成傷殘,還需要鑒定傷殘級別,勞動者可獲得殘疾輔助器具費。另外,停工留薪期也需要鑒定。
解讀:出現工傷要及時申報
問:員工發生工傷,單位在一個月期限內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最終認定工傷,對單位有無影響?
答:記者了解到,受傷員工如有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未在職工受傷一個月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記者從烏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工傷的申報除了單位在一個月內申報之外,如果工傷者本人還能走路,或者職工親屬愿意跑腿,單位蓋章同意后,由當事人自己在一個月內去申請也是可以的。該政策的主要意圖是督促單位盡早、主動地替工傷職工辦理工傷事宜,否則將由單位承擔后果。
舉例說明,參加了工傷保險職工的工傷醫療費等,原本由基金來支付,若單位或個人是第60天去申請工傷認定的,那么前60天的費用(主要包括工傷醫療費用、住院的伙食補助費)都由單位來承擔。專家:新疆文剛律師事務所律師齊文龍
這樣辦理勞動能力鑒定
參保職工所在單位攜帶以下資料前往烏魯木齊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申請勞動能力等級鑒定。
一、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
二、公司認定決定書。三、醫療機構出具的病歷、診斷證明和檢查檢驗單以及影像等診療資料。
解讀:工傷待遇與醫保有差別
問:同屬社會保險,發生事故后,勞動者走工傷與走醫保有何區別呢?
答:工傷待遇比醫保更有針對性,更能保護勞動者權益。
首先是工資待遇。如果是工傷,住院、康復期間享受的是正常工資待遇,即勞動者拿自己以前的平均工資;而醫保則針對的是正常疾病,住院、康復期間算是病假,勞動者一般拿的是基本工資。
其次是醫療費。如果是工傷,正常情況下應該全部報銷。而醫保則有藥品目錄、報銷比例等限制,需要個人負擔一部分醫療費用。
最后是護理費、住院伙食費等。如果是工傷,住院期間用人單位需要承擔護理費。如果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還將得到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解讀:工傷保險應由企業繳納
問: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是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就工傷保險來說,工傷保險應當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答:如果員工發生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相關的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分別承擔;而用人單位未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那么,員工應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全部由用人單位來承擔。
同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發揮其行政職能,責令用人單位限期參加工傷保險,并且補綿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
所以,如果用人單位未為員工辦理工傷保險,那么,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的員工應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的相關費用應當全部由單位來承擔,對于員工來說,不存在實際上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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