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惠州工傷保險待遇掛鉤平均工資
惠州工傷保險待遇將于7月1日起統一進行調整,對符合條件的一至四級工傷傷殘職工,將按月加發150元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的最低標準提高到300元/月。今后包括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等保險待遇將按照平均工資的增長比例,每年調整一次,保持同步增長,但職工平均工資負增長時不調整。
調整加發的傷殘津貼將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調整加發的傷殘津貼則由用人單位支付。
達州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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