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號,廣州市人社局網站掛出通知,明確從今年7月1日起,工傷認定業務統一由屬地各區人社部門承擔。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實行廣州市工傷認定業務屬地管理的通知》明確,工傷認定受(辦)理業務統一由各區(縣級市)人社部門承擔,并負責協調處理工傷認定案件所涉及的信訪咨詢、投訴處理、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檔案資料管理等工作。
對于跨區的工傷認定案件,受傷害職工已參加廣州市工傷保險的,由參保地的區(縣級市)人社部門負責受(辦)理。受傷害職工未參加本市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注冊地在廣州市的,由用人單位注冊地的區(縣級市)人社部門負責受(辦)理;用人單位注冊地不在廣州市的,由其生產經營地的區(縣級市)人社部門負責受(辦)理。
各區(縣級市)人社部門之間就工傷認定案件的受理有分歧的,應報請市人社部門協調確定。
達州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2
時間:2024-03-25 05:0:41廣安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2
時間:2024-03-25 05:0:24宜賓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2
時間:2024-03-25 05:0:47南充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2
時間:2024-03-25 0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