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9日電(人民網前方報道組)3月9日下午,全國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大會發言。會上,全國總工會原書記處書記、黨組成員李濱生作了題為《切實解決建筑工人工傷維權問題》的發言。
李濱生:春節前后,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提案委員會聯合組成調研組,就建筑工人工傷維權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中了解到,我國現有4000萬建筑工人,其中絕大多數是農民工,他們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人民安居樂業做出了重大貢獻。然而,由于建筑業生產經營特點和用工方式的特殊性,建筑工人的權益特別是工傷后的權益容易受到侵犯,工傷維權問題較為突出。
為切實解決建筑工人的工傷權益維護問題,我們建議:
一、建立健全符合建筑業特點的工傷保險制度。
目前,我國工傷保險費的征繳多采用“五險合征”的方式。但由于建筑工人流動性大、建筑企業利潤微薄,這一辦法在現階段實行起來難度很大。建議改革征繳辦法,一是在繼續采用“五險合征”辦法的同時,允許部分企業優先繳納工傷保險費,以滿足建筑工人最基本、最急迫的社會保障需求。二是規定建設單位在工程概算中將工傷保險費用單獨列支,不參與競爭,防止建筑企業為承攬工程項目競相壓低工傷保險費用。三是大力推廣以工程項目為單位預先躉交的參保方式。按照項目建設周期和項目施工所需人數,在項目開工前由建設方或總包方一次性繳納工傷保險費。四是改進工傷保險認定、傷殘等級鑒定和待遇支付流程,提高效率。五是完善工傷保險預防機制,從工傷保險基金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安全教育和工傷預防。
二、嚴格執法,確保各項制度落到實處。
為確保工傷保險制度落實,建議:一是研究完善相關制度,將按項目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作為頒發施工許可證的前置條件。二是加大工傷保險制度宣傳力度,將告知每位建筑工人工傷保險權益列為企業的法定義務,提高建筑工人的工傷維權意識。三是組織開展工傷保險執法檢查,對建筑企業違法用工、不依法參保等行為進行嚴厲處罰。四是明確由企業承擔勞動關系爭議的舉證責任,并建立工傷理賠的連帶責任追究制度,對將業務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或無用工主體資格的勞務分包單位的,由總包企業承擔工傷連帶責任。五是逐步建立全國統一的建筑工人社保及從業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建筑工人參保信息互聯互通。
三、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合力維護建筑工人工傷后的權益。
法律法規的不配套和部門工作缺乏協調是造成建筑工人工傷后的權益得不到切實維護的重要原因之一。建議建立健全工傷保險協調機制,一是及時溝通項目開工、工傷保險、安全生產等信息,建立人社、住建、安監、工會等部門信息共享機制。二是發揮工會組織在建筑工人工傷維權方面的積極作用,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三是盡快出臺由相關部門聯合制定的關于進一步改進建筑工人工傷后權益維護工作的意見。
四、積極推進建筑業改革發展。
建筑企業要以改革促進發展,以發展保障維權。一是要大力推行建筑產業現代化,促進產業升級,提升建筑業發展水平,推動建筑工人向產業工人轉變。二是鼓勵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建立適當規模、相對穩定的技術骨干工人隊伍,成立獨資或控股的施工勞務企業,逐步構建有利于形成建筑產業骨干工人隊伍的長效機制。三是建立健全政府部門、行業協會、施工企業等多層次建筑工人培訓體系,不斷提升建筑工人的安全意識和崗位技能水平,減少安全事故發生,全力追求建筑質量“萬無一失”,盡量避免建筑工人“一失萬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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