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工人日報》3月3日報道,在3月2日召開的全國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首場新聞發布會上,新聞發言人呂新華明確指出,工傷理所當然應該得到及時合理賠償,但事實上有的農民工傷后要花幾年時間才能得到少量賠償,大部分人只好放棄賠償,傷了農民工的心。他表示,這個問題在有關部門,特別是職能部門的關心下有可能得到比較好的解決。
從一定意義上講,在當前人力資源制度框架和勞動力市場結構中,農民工已經成為城市產業工人的主體。但是調查表明,農民工要么多集中在勞動條件不理想、污染較重的行業或企業,如建筑、煤炭、化工等行業或企業,要么多從事勞動報酬不高的工作,如餐飲、家政、娛樂和保安等。這些行業的職業危險大,農民工也就成為受職業危險威脅的最大群體。
然而,與此同時,農民工的職業安全網卻并不穩固。許多企業為了節約成本,未能對農民工進行崗前培訓和提供應有的安全保障,而農民工也由于多種原因缺乏自我保護和維權意識,導致工傷事故頻發,這是其一;其二,大多數農民工對工傷法律了解少,發生工傷事故后能夠正確處理的不多,一旦理賠預期落空很容易產生不滿,有時甚至采取激進行為進行維權;其三,盡管工傷保險制度在不斷改革、完善,但農民工工傷理賠程序仍然較為復雜,不少農民工無法在短時期內獲得法定賠償,直接影響到他們的治療和生活。
農民工工傷保險理賠過程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已經到了亟待解決的地步。有關部門的統計數據顯示,一些農民工因受工傷和職業病危害,生活非常困難,生命健康受到威脅。要解決農民工工傷保險中存在的工傷認定慢、賠償程序長、待遇結算不合理的問題,政府部門的責任最大。一方面,相關部門需要盡快完善立法和賠償制度,將農民工納入社會保險安全網內;另一方面,政府部門要大力強化工傷保險法律政策的執行,禁止一些用人單位侵犯農民工合法權益。同時,有關部門如何更合理、科學地確定工傷保險待遇的理賠程序和時間,也是應該給予高度重視的。
當前,國家大力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可以預見將有更多的農民進入城市,加入到城市勞動力隊伍中,成為城鎮勞動力隊伍的主力軍。在農民工的就業領域沒有根本改變的情況下,在農民工的知識結構沒有大幅提高的情況下,農民工的工傷和職業病問題依然會在較長的一段時間成為影響農民工權益的主要問題之一。在這樣的現實背景下,在既有的法律框架下,如何通過工傷保險制度的完善,保障農民工的切身利益,就成為社會公平和穩定的一個重要課題。
一句話,落實農民工工傷保險待遇,期待“路線圖”。
達州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2
時間:2024-03-25 05:0:41廣安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2
時間:2024-03-25 05:0:24宜賓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2
時間:2024-03-25 05:0:47南充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2
時間:2024-03-25 0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