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報道,昨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新修訂的《安徽省實施辦法》已正式出爐,將于9月1日開始實施。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也要參加工傷保險放心保、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能多領19205元、用人單位的舉證時間也計算在工傷認定時限內……新辦法在擴大保障范圍、提高待遇、認定流程等方面均作出了調整。
《辦法》規定,未給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其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和生活護理費以及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標準發放,所需資金在資產清算時予以預留,并一次性支付給統籌地區經辦機構。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用人單位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后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及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解決此類人員的后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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