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上旬開始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實行“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分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三類進行。
分提前錄取和平行錄取。普通類考生分別按實考人數的20%、60%、90%分三段確定,分段線在考生高考成績發布時一并確定并公布,考生位次根據所有考生高考總分由高到低排序確定。
實行提前錄取的是,有政審、面試、體檢等特殊要求的軍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定向培養士官試點,及經過批準的國際關系學院、外交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等院校、航海類等專業。普通類提前錄取實行以院校為單位的傳統志愿,考生可填報不超過5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可填報不超過6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不再設院校服從志愿。符合相關院校、專業報考條件的一、二、三段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一并填報志愿。錄取分段進行,投檔比例不超過1:1.2.提前錄取高校(專業)可參考浙江省普通類分段線,在第三段線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績要求。
普通類平行錄取實行專業平行志愿,分段填報志愿、分段錄取。以一所學校的一個專業(類)作為一個志愿單位,考生每次可填報不超過80個志愿。第一段考生先填報志愿,投檔錄取后剩余計劃重新公布,未被錄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報志愿,再組織投檔錄取。以此類推。第三段志愿填報和錄取后,未完成計劃的院校專業(類)實行征求志愿。投檔時,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根據考生高考總分,直接投到其所填報的具體學校的具體專業(類),投檔比例為1:1.
藝術類錄取分兩批。藝術類第一批(專業?紴橹)實行傳統志愿,設院校志愿2個,每個院校志愿設3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除自主劃線的高校外,藝術第一批中其他高校專業的藝術類文化分數線不低于我省普通類二段線的70%。藝術類第二批(專業省統考本?茖I)根據考生綜合分成績,按各類別實考人數的60%、90%分段填報志愿、分段錄取;實行專業平行志愿,以一所學校的一個專業作為一個志愿單位,考生每次可填報不超過30個志愿。
體育類錄取實行專業平行志愿,分段填報志愿、分段錄取,具體辦法同藝術類第二批。
分段錄取時,如第一段投檔錄取后已完成全部計劃,則第二段志愿填報工作不再進行。
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合格考生,在7月29-30日與普通類第一段等志愿填報同時進行;已填報志愿但又放棄錄取的考生,只能參加普通類第二段及之后錄取。
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地方專項計劃等特殊類型考生,按有關政策規定,根據招生院校確定的相應錄取標準,在普通類提前錄取的最后一天單獨投檔,其最低文化要求原則上不得低于普通類第一段分數線。高水平運動隊投檔在普通類第一段專業平行志愿投檔之前進行,文化成績原則上要求不得低于普通類第二段分數線的65%。
高校強基計劃根據教育部規定在8月5日前完成錄取,考生強基計劃志愿以在各試點高校報名系統填報的信息為準。
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錄取工作在強基計劃錄取之后、8月7日前完成。同時被多所院校擬錄取的,按考生6月27日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有關系統自主填報的順序確定正式錄取院校。未進行網上確認的考生,視作放棄。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志愿的錄取。
浙江警察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志愿單列,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工作開始前完成錄取。被浙江警察學院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其他高校錄取;未被浙江警察學院錄取的考生,不影響普通類提前錄取5個院校志愿的投檔錄取。
已確認保送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其他高校不再錄取。未納入統招的香港高校的招生在8月7日前完成,凡被錄取的考生后續其他高校不再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