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1年起,福建省普通高考科目由統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組成,簡稱為‘3+1+2’模式;高等學校按照物理科目組合、歷史科目組合兩類分列招生計劃、分開劃線、分開投檔錄取。”福建省委教育工委書記、省教育廳廳長林和平在今天召開的福建省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新聞發布會上說。
林和平進一步解釋說,統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不分文理。選擇性考試科目由考生在物理、歷史2門中選擇1門,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中選擇2門。在考試安排方面,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科目考試和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選擇性科目考試統一在每年6月份舉行。外語科目考試含聽力和筆試兩個部分,待條件成熟后實行“一年兩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今天同步發布的《福建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明確規定,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構成,滿分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每門滿分150分,選擇性考試科目每門滿分100分。物理、歷史成績采用原始分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成績依據轉換規則轉換后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
林和平介紹,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每門原始分為100分,轉換滿分為100分,賦分起點為30分。將每門科目考生的原始分從高到低劃分為A、B、C、D、E 5個等級。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時,將這5個等級內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轉換法則確定考生的轉換分。
林和平說,2021年起,高校招生錄取依據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考生自主選考的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本科院校招生實施“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高職專科院校招生繼續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
《實施方案》規定: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5個維度。高中學生入學后,由學校在“福建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建立綜合素質評價信息賬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誠信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審查綜合素質評價材料。招生錄取時,高等學校對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進行客觀評價,評價結果作為招生錄取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