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簡稱“雙高計劃”)項目管理,保證“雙高計劃”順利實施,4月16日,教育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項目遴選管理辦法(試行)》(簡稱《遴選管理辦法》)。
“雙高計劃”每五年一個支持周期,啟動第一輪建設。重點支持建設50所左右高水平高職學校和150個左右高水平專業群。實行總量控制、動態管理,年度評價、期滿考核,有進有出、優勝劣汰。
“雙高計劃”項目資金包括中央財政資金、地方財政資金和學校自籌資金,主要用于:打造人才培養高地、創新服務平臺、高水平專業群、高水平雙師隊伍,提升校企合作水平、服務發展水平、學校治理水平、信息化水平、國際化水平等。中央財政資金管理執行《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科教〔2016〕31號)。
“雙高計劃”實行國家、地方、學校三級推進。國家有關部門負責宏觀布局、統籌協調等頂層設計,組建項目建設咨詢專家委員會,為項目遴選和建設提供咨詢服務。地方加強政策支持和經費保障,協調各方力量支持項目建設,對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構建以“雙高計劃”學校為引領,區域內高職學校協調發展的格局。學校深化改革創新,聚焦建設任務,科學編制建設方案和任務書,健全責任機制,確保建設成效。
“雙高計劃”面向獨立設置的專科高職學校,堅持質量為先、改革導向、扶優扶強。項目遴選不分所有制性質、不分地域、不分規模大小,重點支持就業率高、畢業生水平高、社會支持度高,校企結合好、實訓開展好、“三教”質量好的學校。
申報“雙高計劃”,須同時符合《遴選管理辦法》第十條、十一條、十二條要求。符合要求的每所學校申報2個專業群,每個專業群一般包含3?5個專業。
“雙高計劃”專業群應對接國家和區域主導產業、支柱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領域。群內專業應有共同的服務面向,既要在教學資源、合作企業等方面共建共享,還要分工協作、特色發展。通過建設,形成專業群對接產業、動態調整、自我完善的發展機制,發揮群內專業的集聚效應和服務功能,實現人才培養供給側和產業需求側結構要素全方位融合。
項目遴選包括學校申報、省級推薦、遴選確定3個環節。符合申報條件的學校自愿申報,按要求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申報材料。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學校申報資格進行審核并擇優遴選,公示無異議后報教育部、財政部。兩部委托項目建設咨詢專家委員會開展項目遴選。專委會根據遴選標準,對學校和專業群分別評價、綜合排序,提出推薦單位。兩部審核、公示并公布結果。
“雙高計劃”按高水平學校和高水平專業群兩類布局。高水平學校分三檔支持:A檔10所、B檔20所、C檔20所左右。高水平專業群分三檔支持:A檔30所、B檔60所、C檔60所左右。根據年度資金安排,中央財政通過相關轉移支付引導支持建設一批,地方和學校自籌資金建設一批。
“雙高計劃”項目學校根據審定意見修訂完善建設方案和任務書,報兩部備案并啟動建設。備案的建設方案和任務書原則上不作調整。建設過程中確需調整,須經省級教育、財政部門核準并報兩部備案。每個支持周期結束,項目學校按要求提交驗收報告,經省級驗收后報兩部復核。復核結果予以公布,并作為下一周期項目遴選的重要依據。
“雙高計劃”的建設績效實行年度評價?冃гu價結果作為調整項目資金支持額度的重要依據。對資金籌措有力、建設成效顯著的項目,加大支持力度;對資金籌措不力、實施進展緩慢、建設實效有限的項目,提出警告并酌減資金支持額度。出現重大問題,經整改仍無改善的項目,中止項目建設。中止建設的項目學校不得再次申請“雙高計劃”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