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有關部署,進一步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促進高等學校入學機會公平,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子縱向流動渠道,讓更多勤奮好學、品學兼優的農村學子進入高校就讀,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3號)精神,福州大學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
一、招生計劃
1.我校高校專項計劃不低于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130人),面向全國招生,分省招生計劃將根據各省報名生源情況進行分解,并按教育部有關招生來源計劃編制辦法執行。
2.招生專業包括:數學類、計算機類、應用物理學、電子信息類、微電子科學與工程、數字媒體技術、化學工程與工藝、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制藥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交通運輸類、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環境工程、安全工程。
3.浙江省考生高考選考科目要求:應用物理學、電子信息類、微電子科學與工程、數字媒體技術、交通運輸類、工程管理為“物理”;化學工程與工藝、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為“物理、化學”;數學類、計算機類、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制藥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物流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環境工程、安全工程為“物理、化學、生物”。其他省份只招收理工類考生。
二、報名條件
報考我校高校專項計劃的學生應同時具備以下所有條件:
1.符合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畢業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
3.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4.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5.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成績優良,高中階段每學期期末考試和省級模擬考試成績排名均在年級前20%(家庭經濟困難或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同等條件下優先)。
三、報名程序
報名一律采取中學推薦的方式,我校不接受考生自薦。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為縣(含縣級市)以下教育局的中學方具有推薦資格,且每所中學推薦考生不得超過2人,否則所推薦考生全部無效。各中學應在學校網站或校務公開欄顯著位置公示推薦條件、報名辦法、選拔程序及推薦名單(公示期不少于五個工作日),切實做到信息公開和程序透明,主動接受各方監督。
符合條件的考生應于4月11日至4月25日登陸教育部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寫、提交報名申請信息。
四、材料報送
考生報名紙質材料由中學通過郵政特快專遞統一于5月5日前(以寄件日當地郵戳為準,逾期不予受理)寄往我校招生考試中心。報名材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1.《福州大學高校專項計劃中學推薦考生匯總表》(詳見附件),該表須由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一所中學推薦兩人的,應共用一份表格。
2.《高校專項計劃申請表》,該表可通過報名系統打印,第1-2頁由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第3-6頁由考生本人簽字。
3.學籍證明,由考生所在中學開具并加蓋公章,應體現考生具有本校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4.成績證明,含有年級排名的高中三年各學期期末考試和省級模擬考試成績列表本人所在頁復印件,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5.校長或班主任推薦信,應對推薦學生思想品德、家庭狀況、成長經歷、特殊事跡等情況做詳細描述,無固定格式要求,可手寫或打印,但須由推薦人簽字負責。
6.個人陳述,內容應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學習情況、能力素質、個性特長及選擇報考專業的理由、未來規劃及設想等,無固定格式要求,須由考生本人手寫并簽字。
7.家庭經濟困難或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符合條件者提供),由當地街道(居委會)或扶貧辦開具并加蓋公章。
以上材料均使用A4紙張,經中學審核蓋章后依序裝訂成冊,所有材料恕不退還。
五、考核入圍
學校組織專家對中學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按招生計劃1:1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并于5月30日前分別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我校招生考試中心網站公示。經公示無異議者,即取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入圍資格。
六、錄取原則
1.入圍考生均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忌呖汲煽冞_到生源所在地我校普通類統招模擬投檔線下30分以內,且不低于生源所在地普通類第一批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高校專項招生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上20分),方可錄取。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按照第一批本科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地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學校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專業志愿及招生計劃情況,合理安排專業。
2.入圍考生填報高考志愿時,應在生源所在地單獨設置的相應志愿表或志愿欄中填報我校,如生源所在地未單獨設置該志愿表或志愿欄,則須在第一批本科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順序院校志愿)填報我校。
3.入圍考生須于6月25日-30日登錄我校招生考試中心網站“特殊類型招生報名系統”進行志愿確認,我校將根據考生確認情況向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出調檔申請,逾期未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4.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對高校專項計劃志愿填報和錄取工作如另有相關規定,則考生應遵照執行。
七、監督機制
1.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加強規范管理、信息公開和監督制約,嚴防權力尋租。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切實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并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投訴及申訴受理電話:0591-22865580。
2.在專項計劃報名、審核、錄取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已經錄取的則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同時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3.學校在考生申請、錄取環節嚴格開展考生資格審查,堅決取消不符合實施區域、學籍、戶籍等要求的考生資格。并在新生報到時,對高校專項計劃錄取的新生的資格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八、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91-22866857(兼傳真),22867800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學新區學園路2號 福州大學招生考試中心
郵政編碼:350116
招生網址:http://zsb.fzu.edu.cn
電子郵箱:fdzsb@fzu.edu.cn
九、本章程由福州大學招生考試中心負責解釋。如教育部相關政策有所調整,則以教育部頒布的正式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