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招考辦(教育考試院):
根據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的通知》(贛教考字〔2019〕3號)的要求。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以下簡稱“高考體檢”)工作即將展開!督魇∑胀ǜ叩葘W校招生考生體格檢查表》(以下簡稱《體檢表》)掃描圖像將作為考生電子檔案之一提供給高校,作為錄取的參考依據。為確!扼w檢表》信息完整準確,現就規范填寫《體檢表》中各項內容通知如下,請及時轉發各縣(區)招考辦,認真做好宣傳工作,主動協調體檢醫院嚴格執行。
(一)《體檢表》中“既往病史”項須由考生如實填寫,如無既往病史,請在“□”內填“1”,如有既往病史,請在“□”內填“0”,并在空白處注明既往病史及目前狀況。
(二)該項內容關系到考生的誠信問題,如果填寫內容不真實,院校有理由退檔及不予錄取。
(三)填寫方法舉例如下:
1.患有先天性心臟病,曾在地市級醫院確診,不需要手術 (應有醫院診斷證明) ,現生長發育良好,體育測試達標。
2.曾患肺結核,經系統治療后,現已痊愈。
3.主要臟器做過較大手術,應注明何時、何處、做過何種手術,目前狀況如何。如:1995年在江西省人民醫院做房間隔缺損修補術,術后恢復良好,體育測試達標。
(四)沒有既往病史者,則在欄內填“無”。
(五)“殘疾考生”是指肢體殘疾(不繼續惡化),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的考生。屬上述范圍的考生,在既往病史欄內描述殘疾部位,有殘疾證的考生請注明殘疾證號。
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文件要求,體檢醫師應本著對考生負責、對招生高校負責的精神,對考生進行認真的高考體檢,對考生體檢如實做出相應的規范、準確的結論,并按要求在體檢表上認真填涂相關欄目,所有檢項的結論一律由體檢醫師用黑色簽字筆填寫。有關項目填寫說明如下:
(一)關于“眼科”欄的填寫
1.裸眼視力:視力規定統一使用國際標準視力表測量,記錄方式采用5分記錄法。裸眼視力在4.9(含)以下,需測量矯正視力并如實填寫“矯正視力”和“矯正度數”欄,不得空缺。
2.色覺正常者:不做單色識別能力檢查,即“單色識別能力檢查”欄的“□”無需填寫。
3.色覺異常者:進行單色識別能力檢查,能識別某單色者在該單色后面的“□”內填“1”,不能識別者填“0”。
4.“眼病”欄:如無眼病,請填“無”;如有眼病,請填寫具體異常所見。
(二)關于“內科”欄的填寫
1.血壓測量單位規定統一使用mmHg(即毫米汞柱)。
2.肝或脾正常:在肝或脾后面的“□”內填“0”,在性質后面的“□”內填“1”。
3.肝或脾大時:請在肝(脾)后面的“□”內寫上超出肋下的厘米數,如性質為I度,在性質后的“□”內填寫“1”;如性質超出I度,在性質后的“□”內填寫“2”。
4.“其他”欄:如無疾患,請填寫“無”;如有疾病,請填寫具體異常所見。
(三)關于“肝功能”欄的填寫
1.轉氨酶正常:請在“轉氨酶”的“□”內填寫“1”,同時須在“轉氨酶值”欄內填寫轉氨酶的具體數值,并在“其他”欄填寫“正!薄
2.轉氨酶不正常:請在“轉氨酶”的“□”內填寫“2”,同時須在“轉氨酶值”欄內填寫轉氨酶的具體數值。如考生已進行B超等檢查,可將結果填入“其他”欄內。
(四)關于“醫師意見”欄的填寫
參加高考體檢的醫生要認真學習《指導意見》,在各科檢查醫師意見欄內給出各科體檢意見(填寫數字:1合格,2專業受限,3不合格;《指導意見》第一部分所列疾病為體檢不合格內容,第二部分為專業受限內容);并在“檢查者”欄和“醫師意見”欄內簽全名(若二者同屬一人則在醫師意見欄簽全名即可),以示負責。
(五)關于“體檢醫院或體檢站意見”欄的填寫
1.各體檢單位應指定專人核查《體檢表》各項記錄填寫是否規范、完整,并根據各科醫師意見及體檢結果在“體檢醫院或體檢站意見” 欄準確給出考生體檢結論。在“合格”“不合格”“專業受限”“專業不宜”4個選項框及具體對應《指導意見》項目須用黑色簽字筆將相應的信息方框涂黑,不得遺漏,并在規定區域加蓋體檢醫院(體檢站)藍色墨跡單位公章或體檢專用章,避免對體檢結論信息方框造成污染。
2.“合格”“不合格”欄只能二選一,不得同時填涂。
要及時讓考生知道體檢結果,特別是“專業受限”或“專業不宜”的考生,避免選報了受限制的院校或專業,《指導意見》的第三部分為考生不宜就讀的專業,要提醒考生在填報志愿時要慎重;同時要認真查閱不同高等學校對考生身體條件(如:民族、性別、身高、體重、視力等)的補充要求,盡量選擇身體條件不受限的專業填報,以便考生能夠順利地被理想的高等學校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