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結合學校自身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經浙江省教育廳批準,浙江外國語學院繼續在浙江省開展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一定特長和專業潛質的優秀學生。
已經參加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并符合我校專業選考科目范圍要求,高中階段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合格,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2016屆及之前的往屆生P等)及以上,每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專業,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考:
1.翻譯(英漢口譯方向)、阿拉伯語、西班牙語要求英語或語文的學考成績為A等;小學教育(師范)要求英語或語文或數學的學考成績為A等;
2.具有專業特長: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決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獲得全國三等獎及以上;或在全國創新英語大賽中獲得全國優勝獎及以上;或在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或參加“21世紀杯”全國中小學生英語演講比賽(高中組)并獲省級決賽及以上級別各獎項的考生。
招生總計劃數為95人。具體如下表:
科類 | 專業 | 選考科目范圍 | 計劃數 |
普通類 | 翻譯(英漢口譯方向) | 不限 | 25 |
普通類 | 阿拉伯語 | 10 | |
普通類 | 西班牙語 | 10 | |
普通類 | 小學教育(師范) | 50 |
1.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考生請登錄浙江外國語學院招生網(http://zs.zisu.edu.cn),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手續。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提交信息并打印《浙江外國語學院三位一體申請表》。
2.材料遞交。
(1)《申請表》要求在線填寫、提交并打印。紙質申請表填寫的內容必須經中學教務處審核認定,并加蓋中學公章,考生本人簽名后將蓋章簽名的申請表掃描(拍照)上傳(上傳文件大小不超過5M)。
(2)《個人陳述》要求考生本人親筆手寫,掃描(拍照)后上傳(上傳文件大小不超過5M)。個人陳述主要闡述高中階段考生的學科特長表現,獲校級(含)以上個人榮譽情況,報考浙江外國語學院理由,對報考專業認識度和個人未來發展規劃等內容。字數不超過1000字。
(3)競賽獲獎者獲獎證書需要掃描(拍照)上傳(上傳文件大小不超過5M)。
考生無需郵寄書面申請材料。
1.資格審查:由學校招生辦公室組織專家根據考生所報專業,結合考生品德表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競賽獲獎等方面情況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以1:6的比例,確定獲得參加我校各專業綜合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
2.專業綜合測試: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須參加浙江外國語學院組織的專業綜合測試。測試主要以面試的方式進行,內容為:①英語即興演講,阿拉伯語或西班牙語模仿;②英漢問答;③儀態儀表儀容。此外,小學教育(師范)需進行教師職業情境測試和教師性向書面測試。測試成績滿分合計為100分。
3.測試結束后,按不超過1:4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忌赏ㄟ^學校招生網查詢面試成績。
4.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1.入圍考生在普通類提前志愿填報時須以第一志愿填報學校,學校按分專業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學校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單項成績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單項成績的排列順序是:專業綜合測試成績(面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如按單項順序高低排序仍不能確定的同分考生,最終按照高考成績位次號,錄取位次號在前的考生。其中綜合成績具體折算方法如下:
綜合成績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專業綜合測試成績(面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4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
其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中的科目A等計10分,B等計6分,C等計2分,D等不計分。2016屆及之前的往屆生的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兩門科目合二為一,并按平均成績計算。
2.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分專業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1.網上報名:2月23日-3月11日;
2.資格審查結果查詢及繳費:3月18日-3月23日
3.面試通知書打。3月24日-3月29日;
4.面試時間:3月30日或3月31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5.入圍考生名單公布及面試成績查詢:4月10日起。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收取報考費,標準為140元/人。通過資格審查繳費,但不來參加面試的考生不予退費。
1.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等組成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學校成立紀檢組全面負責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監督及申訴電話:0571-88219523
3.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申請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現象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進行處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以及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學校地址:杭州市西湖區留和路299號(郵編310023)
聯系部門:浙江外國語學院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571-88214380,87318782,88213107
學校網址:http:// www.zisu.edu.cn
招 生 網:http://zs.zisu.edu.cn
微信公眾號:zisunews、ZISUZSB
新浪微博號:浙外招生辦
浙江外國語學院享有本簡章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