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藝術類專業范圍。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中“藝術學門類”下設各專業,以及《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15年)》中“藝術設計類”“表演藝術類”下設各專業和“民族文化類”“廣播影視類”等部分專業,統稱為藝術類專業。
藝術類本科專業不得設專業方向。對因培養工作需要,確需在招生考試環節加以區分的,有關高?稍O立招考方向(專業后加括號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不得作為招考方向的情況包括:本科專業目錄中已有的專業門類、專業類、專業名稱(或變相更名);與本專業選拔和培養無合理相關性的方向;改變本專業所在類別屬性的方向,如體育運動項目方向;具有管理類專業屬性的方向等。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參照藝術類本科專業管理要求統一規范屬地高職(?)層次藝術類專業范圍。高職(?)的招考方向原則上以相應專業目錄中列舉的專業方向為準。
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登錄入口:
2.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
高校藝術類專業選拔應重視考察考生藝術文化素養,著眼學科和學生長遠發展,根據考生藝術專業課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綜合評價、擇優選拔錄取。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應簡潔明了、通俗易懂、體現公平。同一高校同一專業(包括下設各招考方向)應采用同一種錄取辦法。
高校應合理安排藝術類專業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凡設立招考方向的專業,高校還應公布各招考方向的招生計劃。
鼓勵高校藝術學理論類、戲劇影視文學等專業不組織專業考試,商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安排在普通類專業相應批次錄取并執行相應批次錄取規則。
3.藝術類專業考試。
藝術類專業考試分為省級統考和?肌J〖壗y考已涵蓋的專業,高校一般應直接使用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確有必要補充考核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高校應面向省級統考合格生源組織校考。省級統考未涵蓋的藝術類專業,高?山M織校考。
省級統考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獨立或聯合組織,校考由招生院校組織。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應為本行政區域內考生組織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省級統考,積極創造條件增設音樂類、舞蹈類、戲劇影視文學類及表演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書法學專業省級統考。聯合組織省級統考的省份,可協商合作命題或委托一省命題、分省組織測試、分省采集考試信息、聯合閱卷(評價)或委托一省閱卷(評價)。本地生源極少的非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專業,可暫不組織省級統考,報省級招生委員會同意后向社會和高校公告。
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應以教育部發布的專業目錄為指導,考慮高校人才選拔需求,合理細分統考科類(如音樂類統考分設聲樂、器樂,舞蹈類統考分設舞種)并公布其對應的藝術類專業范圍。推進省級統考的規范化、標準化管理,探索和建立公平、科學、合理、有效的測試方式和評價機制,切實提高統考質量,嚴格控制合格生源規模和比例,積極探索在合格線上進一步細化分檔。統考成績發布后,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須在本單位官方網站發布各科類考試科目、成績分布等統計信息,滿足不同層次、類別高校選拔需求。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不得在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中組織非藝術類專業考試。
高校應在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中明確告知考生須參加所在地省級統考的類別。若高校對省級統考科類所對應的藝術類專業范圍持有不同意見,應主動與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溝通,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向社會公布。除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外,高校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專業一般不組織?;2020年起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不再組織校考。其他藝術類專業?荚瓌t上在學校所在地組織,確有必要在異地設立考點的,須經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同意,且校外考點數量最多不得超過5個。高校應加強校內外考點管理,確保校內外考點的組考工作標準一致、程序一致、監管一致。藝術類專業點設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統考涉及的專業,一律不得組織?,應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高校確定的?己细袢藬挡坏贸^上一年度組織?嫉乃囆g類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
4.藝術類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要求。
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應因地制宜、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藝術類本科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在未合并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則上不得低于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在合并原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則上不得低于合并后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在僅保留一個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則上不得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舞蹈學類、表演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確需過渡的省份,應在三年內調整到位。適度提高藝術學理論類、戲劇與影視學類(不含表演)等有關本科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高校的相關專業不得低于普通類專業所在批次控制分數線,設計學類專業參照執行。藝術類高職(?)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本省(區、市)普通高職(?)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錄取期間,各省(區、市)和高校不得為了完成招生計劃而降低初次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5.藝術類專業投檔模式。
藝術類專業錄取工作安排在各省(區、市)相應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提前批次。鼓勵各省(區、市)積極推進在藝術類專業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增加高校和考生的雙向選擇機會,提高考生志愿匹配率和滿意度,更好地滿足高校藝術人才選拔需求。試點開展藝術類專業一檔多投模式的省份,應統籌兼顧,適當提前投檔工作時間。
6.部分獨立設置藝術院校招生工作要求。
按照遵循藝術教育規律、嚴格規范管理的原則,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繼續試點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面向省級統考合格生源可組織專業?(包括美術學類、設計學類專業)、高校劃定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簡稱自劃線),其他事項均執行教育部統一要求。上述高校要認真研究各省(區、市)考試招生方案,按照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則,嚴謹、規范制訂本校招生章程,報學校主管部門審核備案。高校要詳細、準確告知考生應知須知的內容及單獨考試招生工作事項(如不編制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須逐省明確考生參加專業課省級統考科類、參加?嫉馁Y格要求、錄取規則、專業合格線、自劃線劃定辦法等)。對于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以及高考考試科目、成績呈現方式特殊的省份,高校要單獨明確相關要求;錄取時應在本校網站公布高考文化課成績自劃線,自劃線原則上不得低于生源省份藝術類同科類本科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藝術學理論類、戲劇學、戲劇影視文學、電影學、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導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及設計學類等專業應提高要求,舞蹈表演、表演(戲曲方向)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
7.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非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
非藝術類專業不得執行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對于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類本科專業,須編制分省分專業計劃,安排在普通專業批次錄取。高校若對考生有藝術專業基礎要求,須在招生章程中明確告知考生應參加的專業考試科類及錄取要求(凡省級統考涵蓋的專業,學校不得組織?),高考文化課成績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藝術類專業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允許開展藝術類專業單獨考試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上海市、浙江省,按當地普通專業錄取有關政策執行。與上述專業對應的相關高職(?)專業,由各省(區、市)參照上述要求制訂辦法。
8.其他。
凡藝術類專業錄取的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
二、高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
1.試點工作定位。
部分高校試點建設的高水平藝術團(如合唱團、交響樂團、民樂團等)、舞蹈團(如民族舞團、芭蕾舞團、現代舞團等)、戲劇團(如話劇團、戲曲團、曲藝團等)(以下統稱藝術團),應立足推進高校美育工作開展,活躍校園文化生活,承擔校園藝術文化普及和對外交流演出任務,引領、輻射和帶動全國高校相關藝術團的發展和提高。藝術團招生主要招收藝術團首席表演者或對幼功要求高的相關專業項目的藝術團成員,不得招收與藝術團無關的藝術特長生;大力加強從普通在校生中選拔培養藝術團成員,使其逐漸成為高校高水平藝術團的主體。已開設有藝術類專業的試點高校不再單獨招收相應專業項目的藝術特長生(如高校已安排小提琴方向的藝術類專業招生,則藝術團不得再招收小提琴項目),美術、書法、播音與主持專業不得納入藝術團招生范圍。試點高校要配齊配足藝術團建設所需相關師資、設備、場地、資金等,不具備建團條件或未設立藝術團的試點高校,不得安排相應藝術團招生。
2.藝術團招生辦法。
考生根據試點高校確定的報名條件,提交材料并申請參加學校組織的藝術團相關項目專業測試。試點高校根據專業測試情況,確定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單及享受高考文化課成績優惠的相應錄取要求;按照本校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專業測試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相應錄取要求的考生。
試點高校須編制并公布藝術團年度分項目招生計劃。高校應在合格考生所在省份安排相應科類招生計劃,藝術團錄取考生的專業應在當地公布的招生專業范圍內。
3.資格初審及測試。
試點高校應明確考生報考資格條件,根據考生提交的相關資格證明、本人表演視頻等材料,組織專業領域專家進行初審,擇優確定參加考試的考生名單。鼓勵試點高校在專業測試中采用“考試全程錄像、考評分離”的辦法。試點高校根據測試成績擇優確定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單,公示合格考生人數不得超過學校藝術團招生計劃的2倍。
4.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要求。
試點高校要按照本校發展定位和人才培養要求,適當提高本校藝術團錄取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最低要求,一般不低于本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對于極少數藝術團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的考生,高?蛇m度降低文化課成績錄取要求,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高校錄取此類考生人數不得超過學校當年藝術團招生計劃的10%,按不超過擬錄取考生數的2倍確定公示合格考生名單。2020年起,取消對“極少數藝術團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的考生”進一步降低文化課成績錄取要求的優惠辦法。
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試點高校應將“不低于本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的高考文化課成績最低要求方案,調整為在有關省份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增加一定分值(如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X分,每所高校的X分應為唯一確定正數值)。對于少數藝術團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的考生,高?蛇m度降低文化課成績錄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有關省份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其他工作要求不變。試點高校應與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加強溝通,對相關考生數據進行合理轉換,不得降低錄取要求,確保平穩過渡。
5.高水平藝術團管理。
試點高校須制訂本校藝術團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任務,作為長期和年度考核依據。高校藝術團學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藝術團雙重管理,既要按本專業培養方案完成專業學習任務,也要認真履行參加排練和演出的義務。試點高校要針對藝術團學生專門制訂藝術團培養方案,將藝術團排練演出作為藝術團學生附加必修學分進行考核。試點高校要在本校官網或校內網上開設高水平藝術團活動情況公示專欄,公示藝術團成員名單及參加排練、演出、比賽和獲得榮譽等情況,接受全校學生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