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推進教育公平,實現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8〕1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高校特殊類型招生?脊芾砉ぷ鞯耐ㄖ(教學廳〔2019〕1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省教育廳制定了江蘇省普通高校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和保送生招生的管理辦法,F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特殊類型招生考試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組成部分,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高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組織、監管本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對本?荚嚢踩驼猩ぷ髫摽傌。高校主要負責同志是本校特殊類型招生校考工作的第一負責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要對相關特殊類型招生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高校是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審核的責任主體,要根據教育部對普通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基本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確定相應報名條件和資格審核辦法,不得降低報名資格條件,不得放寬資格審核標準。要與所有考務人員逐一簽訂考試安全責任書,確保責任落實到崗到人。重點細化特殊類型選拔測試中招生、業務、紀檢等部門在組織、評價、監督環節中的工作責任,確保各環節有序銜接。
二、嚴格過程管理,確?荚嚢踩怀鋈魏螁栴}。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參照高考考務管理工作規定,針對特殊類型招生考試的特點,制訂相關考試安全工作方案,確保命題、考試、評價全過程的安全、公平和公正。要嚴格落實安全保密工作責任制,加強從命題、制卷、運送、保管、分發到施考全過程以及考評人員名單的保密管理和監督。在考試環節要設立考務組織、測試評價、監督管理、視頻監控等關鍵崗位,并選派可靠、專業人員上崗,實施標準化考試流程。同一科類考試設多個考場時,應在考前現場抽簽形成考評人員、考生和考場隨機組合。要完整保存審核材料、試題答卷、原始評分等,面試、比賽等應全過程錄音錄像并保證清晰可辨,保存時限不得少于4年。各地各高校要依據《信訪條例》和教育信訪工作規定,及時妥善處置高校招生信訪問題。有關高校要根據教育部相關要求,完善特殊類型招生專項測試仲裁辦法、規范仲裁程序、組建仲裁小組,受理解決專項測試爭議申訴等有關問題。
三、強化信息公開,深入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各地各高校要加強報名考生資格審查和考試相關信息管理,要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要求,通過本單位網站公布相關特殊類型招生辦法和細則,接受社會監督,重點防范特殊類型招生考試中的“替考”現象,通過本單位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及時、準確公示有關考生信息,未經公示的有關特殊類型考生一律不得按相關政策錄取。
四、嚴肅考風考紀,依法依規處理招考違規違法行為。各地各高校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對在特殊類型考試招生中違規違法的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進行嚴肅查處。其中,涉及考生有違規行為的,應報省級考試機構作出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應移交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依法處理。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江蘇省有關招生工作規定執行。教育部如有新的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請各市招生辦(考試院、招考中心)及時將本通知轉發至本市各縣(市、區)招生辦和有關中學。
附件:1.江蘇省普通高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管理辦法
2.江蘇省普通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管理辦法
3.江蘇省普通高校保送生招生管理辦法
省教育廳
1月29日
一、試點高校和招生計劃
教育部規定清華大學等53所試點高校(其中我省有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河海大學、南京農業大學、中國藥科大學共7所)可在全國范圍內招收高水平藝術團(以下簡稱“藝術團”)。
招生高校要按照有關規定精心編制本校藝術團招生簡章,內容應包括藝術團招生項目、選拔人數、錄取要求(含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要求)、測試時間、地點、科目和辦法等,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按照教育部規定,試點高校須編制并公布藝術團年度分項目招生計劃。高校應在合格考生所在省份安排相應科類招生計劃,藝術團錄取考生的專業應在當地公布的招生專業范圍內。
二、報名條件和資格審核
參加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具有音樂、舞蹈、戲劇藝術特長,且符合報考高校藝術團要求的考生,可按招生高校規定的時間與方式,自行向報考高校報名。
藝術團招生主要招收藝術團首席表演者或對幼功要求高的相關專業項目的藝術團成員,不得招收與藝術團無關的藝術特長生;大力加強從普通在校生中選拔培養藝術團成員,使其逐漸成為高校藝術團的主體。
三、專項測試工作
1.江蘇省考生報考藝術團的專業測試工作由招生高校自主進行。
2.招生高校須成立測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專家評審委員會等職能機構。要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制定詳細的測試方案,并負責測試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3.高校的測試工作要嚴格執行國家關于考試安全保密和組織管理的相關規定,每組專家評委的人數應在5人以上,并進行全程錄音、錄像。測試時間應安排在春節法定假日之后進行。考生須按照高校規定的時間和方式,直接到高校報到、繳納費用、領取準考證,并參加專業測試。
四、成績評定與公示
高校應按照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將專業測試合格的入選考生信息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經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對入選考生名單進行集中公示。招生高校須依據公示結果,在本校網站公布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并通知考生本人。公示考生人數不得超過高校藝術團招生計劃的2倍。
五、錄取
在專業測試中成績合格、經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無異議且參加了普通高考和學業水平測試的考生,各招生高?筛鶕忌母呖贾驹福匆韵乱幎〒駜炰浫。
1.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須達到招生高校在招生簡章或招生計劃中提出的要求。如高校未作具體說明的,則其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須達到該校對其所屬科類一般考生的成績要求。
2.專業測試成績合格、高考文化分在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不低于相關高校本科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達到上述要求的考生,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將根據其志愿向相關高校投檔,由高校決定是否錄取。
3.對于極少數藝術團專業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適度降低高考文化成績錄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高校錄取此類考生人數不得超過學校當年藝術團招生計劃的10%,按不超過擬錄取考生數的2倍確定公示合格考生名單。2020年起,取消對“極少數藝術團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的考生”進一步降低文化課成績錄取要求的優惠辦法。
4.試點高校須明確錄取考生入校后參加藝術團活動的義務和責任。已開設有藝術類專業的高校不再單獨招收相應專業項目的藝術團考生,美術、書法、播音與主持專業不得納入藝術團招生范圍。
一、試點高校和招生計劃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公布2017年普通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技術調整結果的通知》(教體藝廳函〔2017〕65號),全國279所高校(其中我省有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河海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南京農業大學、南京師范大學、中國藥科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南京郵電大學、南京財經大學、江南大學、中國礦業大學、江蘇師范大學、蘇州大學、蘇州科技大學、南通大學、揚州大學、江蘇大學共20所)具有高水平運動隊(以下簡稱“運動隊”)招生資格。
試點舉辦運動隊的高校,要按照有關規定精心編制本校運動隊招生簡章,內容應包括運動隊招生項目,選拔人數,測試時間、地點、內容和辦法,錄取要求等,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高校運動隊的招生規模不得超過本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試點高校要根據本校運動隊建設和發展情況,合理安排并公布運動隊各項目(分性別、分位置或小項)招生計劃,其中集體項目每年招生人數不得超過該項目賽事規定的一方最多同時上場人數。
二、報名條件和資格審核
參加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且滿足教育部和招生高校確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可自行報考相應高校運動隊。運動隊的招生對象不限年齡。考生所持本人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中的運動項目應與報考高校的運動項目一致(原則上運動小項也應對應一致,田徑項目須嚴格對應)。
試點高校負責報考本校考生的資格審核,通過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管理系統”查詢核驗運動員等級證書,對考生提供的相關賽事組委會出具的證明材料進行核驗,以集體項目(含團體項目、接力項目)比賽成績取得運動員等級證書的考生,試點高校應通過明確的程序和標準認定考生是否為主力上場隊員。
三、專項測試與文化考試
1.有關高校須成立校測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專家評審委員會等職能機構。高校應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科學合理制訂測試工作方案(包含相應高水平運動隊項目測試標準、測試辦法、測試組織機構等),并具體組織實施測試工作。要根據項目特點和人員情況,實行校內選拔和校外聘請相結合,校外評委原則上應占50%以上。
2.考生須按照有關高校規定的時間和方式,直接到有關高校報到,并按規定繳納報名測試費用,參加專項測試。根據教育部規定,專業測試采取全國統考、高校聯考和高校?枷嘟Y合的組織方式。跆拳道、擊劍、棒球、射擊、手球、壘球、橄欖球、冰雪、賽艇、攀巖等10個項目實施全國統考。
3.根據教育部規定,試點高校面向一級運動員等組織的部分運動員單獨招生工作,文化課考試與運動訓練專業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統一組織。高校要及時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或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自主報名、繳費以及打印準考證,并根據準考證上的要求參加文化課考試?荚嚂r間為4月20日至21日,江蘇省考點為江蘇師范大學。
4.不作為試點高校單獨招收運動員的考生須選報文科類或理科類,并按科目要求參加普通高考和相應的學業水平必修及選修科目測試。
四、成績評定與公示
體育專項測試應現場公布測試成績,并當場由裁判員、記分員對測試結果進行簽字確認。需綜合多名裁判員評分情況、現場無法得出最終成績的項目,應向考生提供查詢本人成績的途徑。體育專項測試要進行全程監控錄像,做到所有測試項目、所有參加測試的考生均有實況錄像,以備抽查或復核。
高校須在規定時間將成績合格的入選考生信息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經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對入選考生名單進行集中公示。招生高校根據公示結果,在本校網站公布合格考生名單并通知考生本人。公示考生人數不得超過運動隊招生計劃的2倍。
五、錄取
1.試點高校單獨招收的部分一級運動員及以上等級擬錄取考生,經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公示無異議后辦理錄取手續。錄取此類考生的文化課最低線不得低于運動訓練專業統一劃定的文化課最低線,高校確定并公示的此類考生擬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校當年運動隊招生計劃的20%。
2.不作為試點高校單獨招收的運動員考生文化統考成績達到其所屬科類省本科第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且七門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中不合格(C級及以上等級為合格,下同)科目不超過三門,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將按考生的所屬科類及高考志愿投檔,由招生高校決定是否錄取。對于少數體育測試成績特別突出、文化統考成績達到其所屬科類省本科第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65%,且七門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中不合格科目不超過三門的考生,經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公示無異議后,按考生的所屬科類及高考志愿投檔,由招生高校決定是否錄取。高校公示的此類考生人數不得超過本校當年運動隊招生計劃的30%。
3.招生高校應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按照本校發展定位和人才培養要求,合理確定本校運動隊錄取考生的文化課成績要求,不得為了完成招生計劃而降低對考生文化課成績的標準。
4.運動隊錄取考生的專業原則上應是高校在江蘇省公布的招生專業。試點高校須明確錄取考生入校后參加運動隊比賽的義務和責任。
5.根據《體育總局科教司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的通知》(體科字〔2018〕132號)規定,考生若已被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不得放棄錄取資格,也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一、保送資格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具有保送生資格:
1.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集訓隊成員、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成績均須達到合格(C級及以上等級為合格,下同)的學生,經所報考高校測試后決定是否具有保送生資格。
2.南京外國語學校思想品德和學習成績優秀、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成績均須達到合格且高中階段一直在本校就讀的高中畢業生可以保送,保送人數不得超過教育部規定的名額,所推薦的學生只可保送高校的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
3.符合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等六部委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退役運動員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體人字〔2002〕411號)和《體育總局科教司關于做好優秀運動員免試進入高等學校學習有關事宜的通知》(體科字〔2018〕131號)規定的運動員,經國家體育總局資格審核并報教育部備案后,可以免試進入高校學習。
4.符合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有關條款的公安英烈子女,可以保送。
二、推薦與審核
各有關中學要加強對保送生招生工作的領導,嚴格執行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做到程序規范、管理嚴格、公開透明、公平公正,不得推薦不符合保送條件的學生。中學須將擬推薦保送生人選的所在班級、獲獎項目等信息在全校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兩周,公示的有關信息須保留至8月底。中學須向有關高校寄送《江蘇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情況登記表》(附表)和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材料。
南京外國語學校須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制定保送生推薦辦法,報江蘇省教育廳和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后,在全校范圍內公布,并根據推薦辦法選拔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保送生,在全校范圍內公示不少于兩周,公示的有關信息須保留至8月底。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推薦名單進行審核后,于4月10日前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集中公示。
三、考核與錄取
1.高校須加強對本校擬錄取保送生的文化測試及相關考核工作,文化測試和相關考核應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集中公示具有保送資格的學生名單后進行。高校不得以保送生形式錄取未經資格公示的或未經文化測試和考核的學生。
2.高校對符合保送條件的退役運動員進行考核后,將合格名單報國家體育總局。國家體育總局將高校擬錄取的退役運動員名單統一報教育部備案,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相關函件辦理錄取手續。鼓勵符合條件的運動員申請保送至高校體育學類本科專業;如運動員申請就讀其他專業,應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文化課考試,由高校自主劃定文化課錄取分數線。
3.符合保送生條件的公安英烈子女須參加公安部統一組織的考試。經復審達到要求的,有關公安院校須將擬錄取名單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并辦理錄取手續。
4.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將對高校擬錄取保送生名單進行集中公示,公示無異議后辦理錄取手續。已確認保送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形式的錄取。統一錄取期間,高校須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向江蘇省調入相應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