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高校: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以下簡稱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將于2018年12月開始組織實施。根據教育部、省招委會和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分為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播音與主持類、編導類、表演類(含影視表演、服裝表演專業方向)、攝影類、書法類等8個類別(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各類別涵蓋的本科專業詳見附件1)。凡報考普通高考文科藝術類、理科藝術類以及高職招考面向中職生考試的美術類、音樂類考生,均須參加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其中,普通高考考生可報考1個或多個類別的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高職招考美術類考生只能報考美術類專業省級統考,高職招考音樂類考生只能報考音樂類專業省級統考。
從2020年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開始(擬于年底舉行),將攝影類歸并入美術類。調整后,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分為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播音與主持類、編導類、表演類(含影視表演、服裝表演專業方向)、書法類等7個類別。
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各類別具體考試科目、考試要求按《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省級統一考試大綱》執行。各類別總分均為300分,本科專業合格線為各類別總分的65%(即195分),?茖I合格線為各類別總分的60%(即180分)。沒有取得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本科合格資格的考生,不能錄取到藝術類本科專業。參加有關高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以下簡稱?)的考生,須取得相應類別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本科合格資格。
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的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播音與主持類、編導類等5個類別考點設在福建師范大學(其中美術類報到地點設在福建師范大學倉山校區綜合體育館,考試地點設在福州城區有關中學;其他4個類別的報到地點和考試地點均在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表演類(含影視表演、服裝表演方向)考點設在廈門理工學院,書法類考點設在泉州師范學院,攝影類考點設在泉州華光職業學院。
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各類別考試時間詳見《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各類別考試安排表》(附件2)。所有考生須于2018年12月10日-12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到報名確認點所在的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簽領《藝術類專業準考證》(須加蓋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章),并在準考證正面考生簽名欄處簽上本人姓名,同時須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所有考生須在指定時間,持本人《藝術類專業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報到,辦理相關手續,繳交考試費用(170元/生,按閩價費〔2015〕267號)規定),并按照考點要求參加考試,逾期不再受理。
考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考生憑本人賬號及密碼,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查詢本人省統考成績、位次等信息?荚嚱Y束20個工作日后,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成績達到本科合格線的考生,可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eeafj.cn,自行打印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本科合格證。
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考務管理總體要求按照《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考務管理規則》(閩考院〔2011〕43號文件附件)執行。
(一)加強組織領導。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考試成績是全國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做好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各項工作,確保考試公平、安全、科學、規范。設點高校要成立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領導小組(原則上由分管校領導擔任領導小組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考評、考務、后勤保衛、紀檢監察等若干職能小組),領導和組織實施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工作,協調、處理考試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地各校要與所有考務人員逐一簽訂考試安全責任書,確保責任落實到崗到人。
(二)嚴格規范管理。設點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規定,認真研究制定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實施細則和考試應急預案,合理設計考試流程,編印考試工作手冊,并于考前1周將各類別考試實施細則、應急預案和工作手冊等報送我院普招處備案。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原則上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進行,因測試工作需要,凡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場所的測試應參照標準化考點要求管理。加強考場硬件建設,運用現代化管理技術和手段,對考試過程實行實時視頻監控,全程記錄考生考試情況。加強考試違禁物品檢查,嚴禁考生將手機、手表、涂改液、修正帶以及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等違禁物品帶入考場。要加強信息管理,凡審核材料、試題答卷、原始評分等紙質材料應進行原件保存或完整掃描后電子化保存;面試等測試內容應全程錄音錄像保存;凡經會議確定的結論性內容,應留存會議紀要;保存材料應清晰可辨、保存時限不得少于4年。加強考點周邊的安全疏導與警戒,維護考場秩序,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三)嚴守工作紀律。各地各校要按照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參照高考考務管理工作規定,針對各類別考試的特點,制訂考試安全工作方案,確保安全保密工作不留盲點死角,嚴防事故發生。嚴格落實安全保密工作管理責任制,加強施考全過程的保密管理和監督。設點高校要嚴格按照機密級事項管理要求,切實做好考評人員的保密工作。各類別專業考評人員(含仲裁小組成員)名單均須在我院組建的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并于考前交由各考點負責管理。加強對考評人員的崗前教育培訓,強化職業道德和法紀警示教育,增強安全保密意識和遵紀守法意識。對命題、制卷、考評、閱卷及登分人員要實行24小時封閉式入闈管理,嚴禁考評人員攜帶通訊工具等違禁物品。有關涉題人員必須簽訂“保密責任書”,嚴防失密泄密。加強考務人員選聘和管理,嚴格執行回避制度,簽訂崗位責任書,落實工作責任。廣泛開展誠信考試教育,積極營造“誠信守法光榮、違規舞弊可恥”的良好輿論氛圍。重點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有關涉考條款的宣傳工作。
(四)嚴肅考風考紀。各地各校要嚴肅查處弄虛作假和徇私舞弊行為,對參加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在考試中的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凡存在組織作弊、買賣作弊設備、買賣考題、替考等作弊以及幫助作弊行為,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責任。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設點高校須于考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將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違紀作弊事實、處理意見等材料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1.設點高校應于各類別考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將違紀考生成績處理后的最終考試成績數據,以數據庫(附光盤,DBF格式,包括考生號、姓名、各科目成績、總成績、位次等信息)的形式,向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報送所有考生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成績,其中表演類考生合格成績須注明專業方向(影視表演或服裝表演)。經我院校驗并由考點核實后的省統考成績,將在我院門戶網站上向考生公布,考生憑帳號、密碼可查詢個人成績信息。
2.請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將文件要求傳達至轄區內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相關中學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