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如何選擇考試類型及科類?
考試類型包括“統考”和“對口”。
1.統考
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考試類型應選擇“統考”。
統考報考科類分為文史、藝術(文)、體育(文)、理工、藝術(理)、體育(理)。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藝術(文)、藝術(理)〕需選擇藝術類別,藝術類別分為聲樂類、器樂類、舞蹈類、美術類和其他不參加藝術統考類。聲樂類、器樂類、舞蹈類、美術類專業考試實行全省藝術統考,其他不參加藝術統考類包括編導類、播音主持類、書法類、表演類等專業,不實行全省藝術統考。報考聲樂類、器樂類、舞蹈類的考生還需選擇藝術統考細項。
體育專業〔體育(文)、體育(理)〕考試實行全省體育統考。
藝術統考及體育統考的有關要求詳見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和體育類專業招生簡章。
統考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綜合四科,數學分為數學(文)、數學(理),外語分為英語、俄語、日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綜合分為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為方便管理和考試組織,參加經教育部批準的高校單獨招生以及其他需要通過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或備案的考生均選擇“統考”,如:報考保送生、國家體育總局組織文化考試的體育單招、殘障單招或職教師資班等。
2.對口
參加普通高校對口招生全省統一考試的考生要選擇“對口”。
對口報考專業類分為旅游類、財經類、農林類、畜牧獸醫類、機械類、電子電工類、建筑類、計算機類、醫學類、學前教育類。考生只能選擇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所學專業相對應對口專業類。報考機械類、農林類的考生需要選擇測試項目。
“統考”與“對口”兩者不能兼報。普通高中畢業生只能選擇“統考”。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含綜合高中的職業班)、中等專業學校和技工學校畢業考生既可選擇“統考”又可選擇“對口”,但只能選擇一種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