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經核準的少年班考生除外);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计趦鹊娜藛T;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一)我省戶籍的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由學校統一組織在學籍所在地報名。由于借讀等原因造成就讀學校與學籍所在學校不一致的,須在學籍所在學校報名。
報名手續: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業水平考試準考證。
(二)我省戶籍的往屆生及其他社會考生(含退役士兵),在戶籍所在的縣(市、區)招辦直屬報名點報名。
報名手續: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明(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
(三)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須在學籍所在學;驅W籍所在地招辦直屬報名點報名。
報名手續: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籍證明。
(四)戶籍在我省,但在外省就讀、學籍在外省的考生,如在我省報考,須在戶籍所在的縣(市、區)招辦直屬報名點報名。
報名手續: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就讀學校所在地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檔案資料等。
(五)根據《河南省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12〕180號)精神,在我省就業的外省戶籍人員的子女,父母一方須有合法職業和穩定住所,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參加高考須具有當地學校正式學籍,隨學籍所在的學校參加報名。
報名手續: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業水平考試準考證,以及父母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父母一方在當地的居住和就業證明。此類考生還須按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條件申報”。
(六)在我省就讀的臺灣省籍考生,隨學籍所在學校報名。
報名手續:考生須提供河南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出具的證明、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和相應的戶口簿。
(七)在河南定居并具備報名資格的外國僑民,在定居地縣(市、區)招辦直屬報名點報名。
報名手續:考生須提供河南省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暫住證不作為報考的依據。
(八)報考重點大學少年班的考生(含中科大創新試點班),在中學學籍地隨本校應屆生報名。
報名手續:考生須提供招生院校出具的準考手續、本人身份證、戶口簿。
五、報名注意事項
(一)實行高考報名信息與普通高中學籍信息“硬掛鉤”,報名系統通過考生身份證號將網上報名信息與報名點、普通高中學籍等信息對接,如出現不一致,將提出警告信息,需要逐一查清。全省報名信息匯總后,將與公安戶籍信息對接,進一步核實考生戶籍、身份、民族等基本信息,確保準確無誤。
(二)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同時符合普通高考和對口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只能選擇其一報考,二者不得兼報(對口招生報名文件另發)。同時具有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雙重學籍的,必須注銷其中一個學籍,方可報名。
(三)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包括美術類、音樂類、編導制作類、書法類、播音與主持類、體育舞蹈類和表演類。報考并參加藝術類專業錄取的考生必須至少選擇參加其中一類專業省統考,音樂、美術、書法、編導制作類之間不得相互兼報,但這四類中任意一類均可與其余藝術類兼報,其余藝術類之間也可兼報。
(四)報考以下三種類型的體育相關專業考生,均須參加高考統一報名:
類型1.報考高校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休閑體育專業的考生,須參加體育專業省統考和高考文化考試;
類型2.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考生(體育單招生),須參加單獨招生院校組織的專項考試和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文化課考試;
類型3.報考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須通過資格審核并參加報考高校的專項考試,根據資格條件和專項考試情況,由高校確定考生參加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最低要求。
以上三類招生政策不同,符合條件的考生可以兼報。詳細規定以體育類相關專業文件為準。
(五)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考生每人只能有一個考生號,如考生兼報不同的招生類型,須在報名信息欄兼報選項框中選擇相應的類別。參加職教師資提前單招報名的,須是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參加盲聾啞殘疾生提前單招報名的,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代殘疾人證,并在報名時填寫證件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