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含租賃),在父母就業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階段學籍和3年完整學習經歷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報名條件的,可在就讀學校所在縣(市、區)報名。
隨遷子女申請在我省參加普通高考的,應在2018年10月11日17:00前,向就讀中學所在的縣級招考辦申請并提供父母的證明材料:房產證或縣級公安機關出具的暫(居)住證明;有關單位出具的合法穩定職業證明(就業登記、勞動用工備案證明、營業執照、勞動合同以及就讀地認可的其他就業證明等任何一種證明),以及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在當地就讀年限和取得學籍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