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 組織部辦公廳
關于組織開展2018年國家“”
教學名師遴選工作的通知
教師廳〔2018〕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教育局,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委、有關人民團體組織人事部門,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院校局,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
根據《關于印發〈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的通知》(中組發〔2012〕12號)、《關于開展2018年國家“”“”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組廳字〔2018〕21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國家“”教學名師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范圍
面向全國各級各類學校在職專任教師進行遴選。
二、遴選名額
共遴選支持100名國家“”教學名師。其中高等學校(含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等)教師占60%左右,中等以下學校(含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等)教師占40%左右,2名為軍事院校在職專任教師,由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院校局負責遴選。
三、申報遴選條件
申報人選應忠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為人師表,師德高尚;長期從事一線教學工作,培養優秀青少年有突出貢獻;對教育思想和教學方法有重要創新,教學成果和教育質量突出;在教育領域和全社會享有較高聲望,師生群眾公認。同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高等學校
1.普通本科院校人選,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近6學年(2012?2018學年)主講課程的平均課堂教學工作量不少于96學時/學年,其中每學年必須為本科生主講一門課程(醫學專業任課教師按教學時數計算,本科教學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學時/學年,含案例教學和臨床帶教)。
2.高等職業學校人選,應具有相關企事業單位一線實踐工作經歷,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近3學年(2015?2018學年)承擔本校教學任務(包括實訓、實習等實踐課程)不少于180學時/學年。
3.非現任校級領導。
4.非國家“”其他類別申報者和國家“”領軍人才入選者。
(二)中等以下學校
1.普通中小學校人選,原則上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近6學年(2012?2018學年)主講課程的平均課堂教學工作量不少于180學時/學年,其中每學年必須為中小學生主講一門課程。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人選參照普通中小學校人選要求,并結合實際情況進行遴選。中小學及幼兒園人選應注重向鄉村學校傾斜。
2.中等職業學校人選,應具有相關企事業單位一線實踐工作經歷,原則上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近3學年(2015?2018學年)承擔本校教學任務(包括實訓、實習等實踐課程)不少于180學時/學年。
3.非現任校級領導(承擔教學任務的副職除外)。
4.非國家“”其他類別申報者和國家“”領軍人才入選者。
四、申報遴選程序
1.符合上述條件的教師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學校經遴選并公示后,向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部門人事教育司(局)推薦(教育部直屬高校除外)。
2.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部門人事教育司(局)和教育部直屬高校組織評審。根據本通知要求,按照分配名額,確定初步人選并征得同級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后予以公示,公示通過后作為向教育部推薦的候選人。
3.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部門人事教育司(局)和教育部直屬高校須在2018年9月10日前,將候選人書面材料和電子材料報送至教育部教師工作司。書面材料包括候選人匯總表、候選人推薦表(表樣在教育部官網www.moe.edu.cn下載)及附件、學校黨委對候選人思想政治及師德表現的書面意見各1份;電子材料通過國家“”教學名師申報評審信息系統(網址及賬號、口令、開放時間另行通知)報送,包括候選人20分鐘現場教學錄像視頻、候選人匯總表、候選人推薦表及附件,內容應與紙質材料一致。
五、工作要求
1.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部門人事教育司(局)和教育部直屬高校確定1名遴選工作聯系人,于2018年8月10日前,將其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報教育部教師工作司。
2.請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院校局按照上述要求確定1名遴選工作聯系人,于2018年9月30日前將遴選結果報教育部教師工作司。
3.各學校、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部門人事教育司(局)須將候選人情況在本單位門戶網站公示,并開通監督舉報電話和信箱。公示無異議方能逐級推薦上報。
4.各有關部門和學校要嚴把人選政治關、師德關和質量關,對師德存在問題的予以“一票否決”。對于推薦過程中把關不嚴,不能認真履行職責的學校,停止下一年度推薦資格。
六、聯系方式
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聯系人:梁宏亮、黃小華;電話:010-66097105;傳真:010-66097842;電子信箱:jsglc@moe.edu.cn。
附件:1.2018年國家“”教學名師候選人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