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
我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高考)將于6月7日-9日舉行,為確保考試公平、安全、順利實施,加強考試管理,根據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2018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現就高考期間加強高校在校學生管理,防止學生參與替考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引以為戒,重視學生教育管理
2015年,我省普通高考共查處了4例替考事件,其中1名在校大學生通過中介機構代替他人參加高考;2016年,我省普通高考體育類專業考試中又查處了2名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的在校大學生,有關人員已受到制度和法律的嚴肅處理;2017年一團伙在江蘇成人高考中替考獲罪,6名嫌疑人分別被處以有期徒刑和罰金等,諸多事件反映考試安全形勢依然非常嚴峻,替考作弊在今年普通高考中仍有出現可能。同時,個別在校大學生不懂法、不自愛,以身試法,實在令人惋惜。加強在校大學生管理,是堵住漏洞、降低考試風險的必要之舉,各高校要指定專人負責高考考試期間本校學生的管理工作。
二、教育引導,強化管理措施
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展板、校園廣播、校園網絡等多種渠道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內容的宣傳,擴大輿論影響,要強調代替他人考試等“助考”作弊行為已經入刑;要告知學生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采取入場身份驗證、進場安檢、視頻監控圖像考后全程回放等多種手段進一步加強對作弊行為的防范,替考必然被抓,不存在僥幸的可能;要從遵紀守法、誠信做人等角度教育學生,告誡學生切勿因小失大;要在全校范圍內組織排查,暢通舉報渠道,對“助考”機構線索和替考嫌疑要追查到底,對發現的“助考”團伙或有組織的替考作弊跡象要及時與公安部門聯系,妥善處理;要在高考期間加強課堂考勤,對缺課、曠課的學生要及時查清去向,對無課程安排的學生要通過院系、班級、宿舍等逐個落實到人,確保高考期間對每一名在校學生都能知去向、可聯系,堵住管理漏洞。
三、嚴肅紀律,落實責任追究
各高校要嚴格按照《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在校學生在高考中的各種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應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照《刑法》等追究法律責任。因高校疏于管理,放縱在校學生高考替考的,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