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教育部網站發布已于近期印發的《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在通知中,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等五項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被全面取消。取消5類加分項目后,2018年高考還有哪些考生可以享受加分?對山東考生又會有何影響?
烈士子女和退役士兵
還可享受加分
在隨《通知》一起發布的《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中,就2018年高考依然保留的加分項目做了規定,可以享受高考成績加分或降分錄取的考生依然有幾種情形,只是與往年相比,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五類加分項目沒有了蹤跡。
五類項目雖然全面取消,但《規定》依然保留了一些高考照顧政策。根據《規定》第44條,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烈士子女這三類考生由省級招委會根據本地投檔錄取辦法決定,可在高校投檔分數線下適當降低分數要求投檔或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分數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降低分數要求或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根據《規定》的第45條,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
可享受優先錄取
除了享受加分的考生外,《規定》還明確了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一些情形考生。比如,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高考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另外,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