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人才一體化培養改革試點工作方案
為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和全國職教工作會議精神,服務我市五大功能區戰略發展對技術技能人才的需求,加快現代職教體系建設,完善技術技能人才成長“立交橋”,促進中等、高等職業教育銜接,確!拔迥曛啤备叩嚷殬I教育人才一體化培養改革試點取得預期成效,特制訂本方案。
一、試點內容
為加強中等、高等職業教育銜接,探索技術技能人才一體化培養新途徑,從起,在部分優質中、高職院校啟動實施初中起點“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人才一體化培養改革試點,招收符合條件的初中畢業生,實施“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進行中高職一體化銜接培養,畢業后取得普通高等職業教育?飘厴I證書和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二、試點范圍
(一)試點學校。
服務五大功能區戰略發展對技術技能人才的需求,以都市功能核心區、都市功能拓展區、城市發展新區優質職業院校為主,兼顧渝東北生態涵養發展區與渝東南生態保護發展區優質職業院校。首次試點由8所高職院校、15所中職學校承擔(名單見附表),探索經驗后再逐步擴大范圍。
(二)試點專業。
試點專業應為緊密對接我市支柱產業、新興產業及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需要較長培養周期的專業。試點院校、試點專業應有規模適當、結構合理、素質優良、達到高技能人才培養要求的專業教師隊伍,有符合條件的實驗室及儀器設備、相關圖書資料、實訓基地等教學設施設備。
(三)招生對象。
面向全市應屆初中畢業生招生。
三、管理體制
(一)計劃管理。
試點院校共同確定招生計劃后,報市教委審定。
(二)錄取管理。
按照“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招生錄取管理有關規定,按照自愿、擇優選拔原則進行招生考試錄取工作。
(三)經費保障。
1—3年級,執行中等職業教育相應資助政策和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4—5年級,執行高職專科教育生均撥款標準和收費政策。
(四)學籍及證書管理。
學生學習地點五年都在試點優質中職學校。1—3年級注冊為中職學籍,4—5年級注冊為對接的試點高職院校學籍。非“五年制”學生不得轉入“五年制”。
第六學期學生完成中職階段學習、達到中職畢業要求的,按照自愿原則選擇是否繼續高職階段的學習。繼續高職階段學習需通過轉段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高職專科階段的學習,達到中職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中職畢業證書;考試合格的,升入高職專科階段繼續學習,高職?齐A段不得轉學、轉專業。
對修完五年規定課程且考核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高職?茖W歷證書;通過相關職業資格等級鑒定的,頒發相應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
(五)轉段考試。
學生在第六學期參加轉段考試。轉段考試包括文化課和專業技能考試兩個方面,由市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納入當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統籌管理。
四、質量管理
(一)加強專家指導。
市教委牽頭,組建專家團隊,評審“五年制”高職一體化人才培養方案,指導教材與師資隊伍建設、教學過程管理與質量評估等工作。
(二)突出辦學特色。
試點院校應根據我市五大功能區建設和支柱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及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發展需求,進一步明確專業定位,打造辦學特色,形成穩定的中等、高等職業教育一體化人才培養機制,開展一體化課程和教材建設,實現教學重點、課程內容、能力結構以及評價標準的有機銜接,建立高技能人才一體化培養的教育教學體系。
(三)嚴格教學組織。
“五年制”學生實行單獨編班、單獨教學、單獨評價。試點院校要創新教學模式,積極推行理實一體、行動導向、項目教學、合作學習等教學方式,增強教學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加強文化教育,強化學生實踐動手能力和創新精神的培養;要加強產學結合、校企合作,積極吸收行業、企業參與人才培養,統籌安排學生實習實訓,強化實習管理,堅持實習崗位和學生專業匹配,強化以培養高技能人才為目標的考核評價。
(四)加強課程建設。
試點院校共同制定相互銜接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標準,調整更新課程內容和模塊,按照一體化培養技術技能人才的要求,結合中、高職畢業生不同層次的職業能力標準,對課程、教材進行系統設計和優化重組,使課程內容模塊化、層次化、綜合化,形成相互聯系、逐層遞進的課程、教材銜接體系。
(五)強化師資保障。
試點院校要根據“五年制”高職教育教學任務,合理配置師資力量。試點中職學校要選拔優秀教師參與試點工作,4—5年級的教師要有高校教師資格,試點高職院校要提供高素質專業教師到試點中職學校擔任教學工作。要注重聘請行業企業高技能人才擔任專業技能教學教師。
(六)加強質量保障。
試點院校要嚴格按照高技能人才培養要求,分專業制定人才培養質量評價標準。要研究制訂質量監測和評估方案,探索建立中等、高等職業教育銜接的一體化高技能人才培養質量評價機制。要確保學生在1—3年接受必要的技能訓練,在完成中職課程后,具有相應的職業技能和文化水平;在4—5年級高職學習階段,要達到高職?频膶W習要求和教學質量。
五、加強統籌管理
(一)加強統籌協調。
市教委成立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改革試點項目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職成教處,對試點院校資質、專業設置、招生計劃等進行審核,對試點過程加強督導、檢查和評估,確保改革試點有序、平穩推進。對試點工作保障有力,教學管理、教學質量、辦學條件不斷提升的院校,積極支持發展;對改革試點工作不力、達不到要求的,責令整改,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減少招生計劃,直至停止招生。
(二)規范辦學行為。
改革試點有關事項,如招生計劃、招生對象、就學形式、學習地點、培養目標、學習年限等應明確告知學生、家長及社會,對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為要嚴肅查處。嚴禁任何學校利用虛假廣告招攬學生,引發社會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