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計分辦法
為明確我區普通高考計分方法,維護我區普通高考的公平、公正,根據國家及自治區的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計分辦法
高考狀元多少分按文、理兩大類設置,實行“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設置方案。
(一)普通文科、漢授美術(文)、漢授音樂(文)、漢授編導(文)、其他藝術(文)、漢授體育(文)的高考狀元多少分:語文(朝鮮語文)、文科數學、外語、文科綜合。普通理科、漢授美術(理)、漢授音樂(理)、漢授編導(理)、其他藝術(理)、漢授體育(理)的高考狀元多少分:語文(朝鮮語文)、理科數學、外語、理科綜合。
報考以上類別要求加試蒙古語文(乙)的考生必須既考蒙古語文(乙)又考外語。蒙古語文(乙)和外語考試成績各按50%的比例折算為一科成績計入總分。此類考生若只考了蒙古語文(乙),未考外語,則蒙古語文(乙)成績按50%計入總分;若只考了外語,未考蒙古語文(乙),則外語成績按50%計入總分。其他各科考試成績均按100%計入總分。
報考以上類別要求考試朝鮮語文的考生不考語文但必須加試民族漢考三級。此類考生先分別按如下兩種辦法計分:總分1:文科數學或理科數學、外語、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科目考試成績,均按100%計入總分;朝鮮語文和民族漢考三級(按總分150分折算,以下同)科目考試成績,各按50%的比例折算作為一科計入總分?偡2:朝鮮語文、文科數學或理科數學、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科目考試成績,均按100%計入總分;民族漢考三級和外語科目考試成績,各按50%的比例折算作為一科成績計入總分。然后,取總分1和總分2兩者中分值高的作為高考總分(若總分1和總分2相同,則任取其一作為高考總分)。
。ǘ┟墒谖目、蒙授美術(文)、蒙授音樂(文)、蒙授其他藝術(文)、蒙授體育(文)類別的高考狀元多少分:蒙古語文(甲)、文科數學、文科綜合、民族漢考三級、外語。蒙授理科、蒙授美術(理)、蒙授音樂(理)、蒙授其他藝術(理)、蒙授體育(理)類別的高考狀元多少分:蒙古語文(甲)、理科數學、理科綜合、民族漢考三級、外語。
報考以上類別的考生必須既考民族漢考三級又考外語。此類考生先分別按如下兩種辦法計分:總分1:文科數學或理科數學、外語、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科目考試成績,均按100%計入總分;民族漢考三級和蒙古語文(甲)科目考試成績,各按50%的比例折算作為一科計入總分。總分2:蒙古語文(甲)、文科數學或理科數學、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科目考試成績,均按100%計入總分;民族漢考三級和外語科目考試成績,各按50%的比例折算作為一科成績計入總分。然后,取總分1和總分2兩者中分值高的作為高考總分(若總分1和總分2相同,則任取其一作為高考總分)。
經自治區教育廳批準的“三語”實驗班考生高考狀元多少分及計分辦法按上述規定執行。
。ㄈ└骺颇坑嬋肟偡值臐M分分數是: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各300分,其余科目均為150分(其中民族漢考三級是指按總分150分折算)。各科目累計總分為750分。其中,外語筆試部分卷面分數滿分120分加權后按滿分150分計入總分;外語聽力測試滿分30分,單獨采分,不計入總分,錄取時提供給有關高等學校。
二、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單獨考試計分辦法
。ㄒ唬└呖紶钤嗌俜郑赫Z文(蒙古語文)、數學(蒙授數學)、英語(不進行聽力測試,蒙牧醫類考生不考英語)和專業課綜合。不同報考類別專業課綜合考試內容不同。
(二)各科目計入總分的滿分分數是:語文(蒙古語文)、數學(蒙授數學)各150分,英語為100分,專業課綜合為350分。各科目累計總分為750分。
。ㄈ└叩嚷殬I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單獨考試以職業高中開設的課程、教學計劃和《內蒙古自治區中等職業學校對口升學考試部分專業指導綱要》為依據全區統一命制試題。
(四)所有報考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單獨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技能考核。
三、答題文字及答題要求
凡報考蒙語授課專業的考生,民族漢考三級考試須用漢文答題,外語用所考科目的語言文字答題,其他各科必須用蒙文答題。要求考試朝鮮語文的考生,民族漢考三級考試須用漢文答題,朝鮮語文須用朝鮮文答題,其他各科發給漢文和朝鮮文翻譯試卷,考生可在漢文和朝鮮文間任選一種文字答在同一種文字試卷上。
外語考試分英、俄、日三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使用蒙古語學習外語的考生,其外語試卷中保留漢語部分并將漢語部分翻譯成蒙文,考生用所考科目的語言文字答題。
各高考狀元多少分除日語、俄語外,均實行標準化分卷考試,每科試卷分為卷Ⅰ和卷Ⅱ。卷Ⅰ為選擇題,卷Ⅱ為非選擇題?忌仨毎凑諛藴驶志砜荚嚨囊蟠痤}。日語、俄語按試題要求做答。
四、外語口語測試與聽力測試
凡擬在報考志愿中填報高等學校要求外語口語測試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區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語測試。外語口語測試語種為:英語口語測試、俄語口語測試。外語口語測試成績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級等第。外語口語測試工作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外語口語測試實施辦法(暫行)》進行。
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不含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單獨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外語(英、俄、日)聽力測試。
外語口語測試成績、聽力測試成績與外語筆試成績一并提供高校錄取時參考。
五、本辦法自普通高考開始執行。
六、本辦法由內蒙古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