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編制。全文內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咨詢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工作要點八個部分。本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從教育部門戶網站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系教育部政務公開辦公室(電話:010-66096825)。
一、概述
,教育部深入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在國務院辦公廳的指導下,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4〕12號)的工作要求,將信息公開工作作為密切與群眾聯系,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的重要抓手,全面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國辦發12號文件要求,把教育信息公開列入年度工作要點,在深入推進教育部政府信息公開的同時,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信息公開,加強信息發布、解讀和回應,依法依規答復群眾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不斷提高教育領域透明度,著力發揮信息公開對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促進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健全信息公開制度。一是研究制定了《高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進一步拓展了高校信息公開的范圍和內容,明確了應由高校主動公開的10大類50項信息,同時,就高校招生、財務收費、人事師資、學生就業等人民群眾廣泛關注的重點領域信息,進一步明確內容、范圍、責任,細化到具體條目。二是健全高校招生、財務、就業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制度。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關于做好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工作的通知》《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完善招生工作機制規范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秩序的通知》和相關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對招生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全面系統要求。印發《關于做好預算公開工作的通知》《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的通知》《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