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加強信息公開基礎建設。一是加強信息公開工作培訓。4月舉辦了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部直屬高校、省部共建高校等教育部門信息工作專題培訓,圍繞高校信息公開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進行了深入細致的培訓和交流。6月舉辦了教育部直屬機關辦公室主任培訓班,召開了全國教育系統辦公室主任會議,進一步提升了工作人員能力和水平,對于全系統推進信息公開工作具有很強的指導作用。二是進一步優化門戶網站信息公開專欄,調整信息公開專欄入口,優化內設欄目,方便群眾查詢信息。開發上線了依申請公開在線提交系統,進一步暢通受理渠道和辦理方式,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服務。三是進一步完善教育部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更新完善機制,完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屬性標識、確認、通報等系列制度。完善信息保密審查制度,信息發布事先審查和事后檢查,禁止違規發布涉密或不宜公開的信息。建立了信息公開網上申請處理機制和流程,建立了依申請公開工作周報月報制度,健全了信息公開申請處理的研判、督辦、會商機制,申請辦理情況及時保存備查,確保答復依法有據、嚴謹規范。同時,加強了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和專項經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