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專業考試將于4月13日、14日在首都體育學院舉行,為確保廣大考生順利參加考試,現就有關事項提示如下:
1.體育專業考試包括身體素質及專項技術兩項。4月13日進行身體素質測試,4月14日進行專項技術測試,具體考試檢錄時間、地點以考生本人準考證為準。
2.考生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并按準考證相關要求參加考試。4月8日起,考生可登陸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打印準考證。請考生按照本人準考證上的考試檢錄時間和地點,提前安排考試行程,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3.考生除攜帶準考證、身份證、跑(跳)鞋等體育考試必備物品外,不得攜帶任何與考試無關物品進入考場。嚴禁攜帶各類通訊工具(如手機、智能手表、智能手環等設備)及任何照相設備或其他帶有存儲、攝錄、播放功能的設備入場考試。如攜帶上述物品到達考點,請考生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進行存放。
4.考生考試時著裝均不能含有培訓機構名稱、學校名稱、姓名等信息或有明顯特殊標識(品牌標識除外),違者不得參加考試。
5.考點實行封閉式管理,考生考試期間不得離開考點,考試結束后方可離開。除考生本人外,考生家長、陪考人員和無關人員及車輛不得進入考點。請考生家長保持手機聯絡暢通。
6.考試過程實行全程攝像,考試開始前將對考生進行現場拍照,并采用人臉識別技術進行身份驗證,考生須遵守考試紀律,自覺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的指揮和管理。
7.考試當日,如考生對本人該項目現場測試成績存在異議,可當場向考評組長提出,由考評組長做出現場裁決。若考生對考評組長裁決結果仍存在異議,可在該項目考場內填寫申訴書。申訴書須經考生本人和考評組長簽字,并須在本場考試結束離開考點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8.考生在考試過程中要注意自身安全,做好熱身活動,防止受傷。遇有特殊情況第一時間報告考試工作人員。
9.考前,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時增減衣物,科學規劃訓練與比賽的節奏。注意做好自身監測,謹防因感冒、傷病等意外情況影響考試。
10.如發生考生替考等違規作弊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及有關規定進行處置,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11.4月30日起,考生可登陸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s://www.bjeea.cn/)查詢本人的體育專業考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