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也離不開社會大環境的支撐。比如,學生的思想品德和社會實踐兩個方面,需要社會機構提供更多的公益服務場所并提供更多專業幫助;學生參與生產勞動和社會調查,也需要社會提供機會和安全保障。評價的公正性,更需要專業組織和廣大家長積極而理性地參與和監督。
改革使中學教育組織形式改變,國家教育考試頻次激增,這需要有力的軟、硬件保障。上海教育考試院副院長劉玉祥說:“實行新高考模式后,除了語、數、外,6門選3門就有20個組合,教師數量和結構面臨調整,教室等硬件也需要增加投入!
此外,從“三年一考”到“一考三年”,招考頻次增多,增加了考試經費負擔和安全保障風險,招考部門需要增加人員及設備保障,離不開公安、交通、信息監測等部門的支持。
教育專家熊丙奇等人建議,作為考試招生制度的重要制度保障,社會呼吁多年的考試法應盡快出臺,其價值不只是打擊考試作弊,還重在明確政府、考試組織機構、大學、中學在考試、招生中的權利和責任,把考試升學納入依法治理的框架。(文/《瞭望》新聞周刊記者鄭天虹陳鋼黃豁廖君王瑩仇逸張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