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高考今日(12月17題),教育部發布《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負責人解讀時稱,1月1日起,取消6項全國性加分項目。分別是: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跡者、奧賽獲獎者、科技類競賽獲獎者及兩項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包括重大體育比賽獲獎者、二級運動員統測合格者兩項)。
同時,大幅減少地方性加分項目是此次改革的重點。一是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體育、藝術、科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加分項目,相關政策按照上述取消部分全國性加分項目的規定執行。二是各省(區、市)要進一步大幅減少其它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三是原來沒有的加分項目,各省(區、市)不得新增。
確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項目,要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一是應合理設置加分分值,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并報教育部備案。二是地方性加分項目的適用范圍與全國性加分項目不同,原則上只適用于本省(區、市)所屬高校在本省(區、市)招生。三是有關地方要探索完善邊疆民族特困地區加分政策,具體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確定并報教育部備案。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負責人就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答記者問全文:
1.請簡要介紹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的背景。
答:高考加分項目分為全國性和地方性兩大類。加分政策設立以來,在落實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為高校選拔人才提供多元評價信息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近些年來,由于高考加分的高利害性,出現了地方性加分項目過多、分值過大、資格造假等問題。2010年,教育部會同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學技術協會聯合調整加分項目,規范加分程序,并于開始全面實施,加分政策調整和規范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有關要求,教育部成立了由部領導和考指委專家組組成的雙組長制起草小組,對31個省(區、市)高考加分情況進行了全面系統摸底調研,充分吸納教育行政部門、高校以及媒體、網民、考生和家長的意見建議。文稿形成后,教育部征求了中央有關部門、31個省(區、市)教育廳(教委)及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委員的意見。經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審議后,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等五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
2.請簡要介紹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的總體考慮。
答:落實《實施意見》,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工作主要有4個方面考慮:一是堅持正確的育人導向。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素質教育實施,科學合理地體現考生的相關特殊、突出事跡、優秀表現等,引導每一個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糾正少數人片面追求高考加分的傾向。二是突出問題導向,著力解決當前群眾反映最強烈、矛盾最集中的體育、藝術等特長加分和地方性加分問題。三是促進公平公正,嚴格制定加分項目設立程序,加強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加強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加分資格造假。四是體現積極穩妥,從緊從嚴,有序銜接,平穩推進,確保實現大幅減少、嚴格控制、規范管理、公平公正的目標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