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類獎項
獲得考生高考不再加分
1.在高中獲得“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
2.“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
3.高中階段獲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
4.高中階段獲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
5.高中階段獲省級優秀學生稱號。
6.高中階段被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
5類考生
依然具備高考加分資格
此次改革雖對鼓勵性加分進行了調整,但扶持性加分仍有所保留和完善。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高考保留以下考生高考加分資格:
1.烈士子女
2.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集地區少數民族考生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
4.自主退役士兵
5.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