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單位決定錄取,需要在網上將其設為“待錄取”狀態,考生要在規定時間內答復是否接受待錄取。調劑工作結束后,接受“待錄取”的考生經教育部審查合格,將被正式錄取。
待錄取和擬錄取,在概念和最終是否錄取結果兩方面有一定區別。
(一)待錄取和擬錄取概念不同。待錄取,是指等待招生單位進一步研究決定是否錄取;擬錄取是指招生單位基本確定計劃給予錄取。
(二)最終是否錄取結果可能不同。擬錄取就是計劃錄取了,但是正式的通知還沒有下來。擬錄取相當于在錄取前透露一個消息,就是調取檔案審查后,只要檔案不出問題,那就確定錄取了。
而待錄取一般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指考上后還沒有開始辦理錄取手續,或初錄取之后,還沒有發通知書正式錄;另外一種則是招生或用人單位對考生的考試還沒有著手研究或者閱評,需要考生等待閱評或研究最終確定是否錄取。
如果沒有特殊情況,是不會錄不上的。
考生一旦同意“待錄取”,在未征得該招生單位允許的情況下,不能再接受其他單位“待錄取”。
如果想取消已確認的待錄取通知,必須征得已待錄取單位同意,在招生單位取消待錄取通知,并考生登錄調劑系統進行確認后,方可接受其它單位的待錄取通知。
只能接受一個招生單位的待錄取,并且非經該招生單位同意,不能更改。接受了一個單位的待錄取,不會影響其他單位發送待錄取,但是招生單位可以看到你已經接受的待錄取狀態,也不能再同意其他單位的待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