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廣西、福建、貴州、山東、天津、湖南、廣東、湖北等省(區、市)也出臺了高校學費調整方案,且均呈上升態勢。
這不是高等學校學費第一次上漲。從高等教育免費制,到1985年起實行的收費“雙軌制”,再到2000年完成的并軌改革,這一趨勢一直存在。
以1999年為例,《中國教育統計年鑒》顯示,當年普通高校的生均繳納學費比1998年上漲了40.3%。而到2000年,普通高校生均繳納學費達3550元。
此后,全國不少高等學校的收費逐年上升,2001年至2006年,教育部、國家計委、財政部每年都發出通知,要求當年的學費、住宿費穩定在2000年的水平,不得提高。
上漲勢頭并未完全遏制。2007年5月,國務院發布《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今后5年各類學校學費、住宿費標準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關標準。
這一《意見》也被視為限漲令。
“當時政府下‘限漲令’時我們就擔心,學校的資金來源渠道沒有變,運行模式沒變,一旦取消禁令,就會報復性反彈,顯然這個情況出現了!贝髮W高考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
他說,2007年教育部出臺這個命令,是當時學費不斷飆升情況下的一個行政命令,發文之后情況有所好轉,但學費上漲的壓力對學校而言還是存在的。
他曾撰文認為,大學學費并非不可增加,但是,學費增加要明明白白,同時考慮學生的實際承受能力,“大學學費漲幅平均達到60%以上,這放在任何地方,都很難讓學生接受”。
模糊的培養成本
在受訪的高校有關負責人看來,“成本”無疑是漲價原因的關鍵詞。
“這幾年,學校的各項開支總體是增加的,學生的學費已經10多年沒有變了,占培養成本的比重越來越低。”蘇州一所高校的學生工作處處長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這次是適當進行了調整!
他強調,調整后的學費占“學生培養成本”的比例是低于25%的。
這意味著沒有違反教育部2000年出臺的《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第五條規定:在現階段,高等學校學費占年生均教育培養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25%。
今年2月,寧夏在高校學費上漲的聽證會上也公布了生均培養成本。據官方消息,生均教育培養成本從2005年~2007年的1.51萬元上漲到~的2.026萬元。與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