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降分
有兩方面變化
我區明年高考加分、降分照顧政策基本延續今年的有關規定,主要在兩個方面有變化:一是對符合我區普高報名條件,但戶口未遷入我區的外來人員〔持有我區有效期內的經我區地級市(含)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安部門頒發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即人才居住證)的除外〕,屬于少數民族的,總分降低5分。相比上年,對該照顧政策進行了簡化,即不論該政策相關考生屬于哪個少數民族,一律只降5分,去年部分少數民族降分高于5分。
二是由于我區“享受邊境縣待遇縣”新增了上思縣。從起,上思縣考生在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時可享受傾斜政策,在依規享受民族性降分照顧政策的基礎上,還可再降低10分(但按教育部規定,考生享受照顧的總分值均不得超過20分)。
按照規定,需要申請加分、降分照顧的考生,必須在完成報名后,立即領取相應的考生登記表,向戶口所在地的縣、市級有關部門提出資格審核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后,在3月13日前將證明材料提交各高考報名站。如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視為自動放棄加分、降分照顧資格,逾期不再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