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1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起,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兩類。
1.高考科目
統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3門科目,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國卷。
選擇性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由考生首先在物理和歷史中選擇1門,再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選擇2門,實行“3+1+2”模式。
2.高考成績
高考總成績滿分750分。
語文、數學、外語滿分均為150分,以原始分計入總分。
選擇性考試科目滿分均為100分,歷史和物理科目以原始分計入總分,其他科目以等級分計入總分。各科成績當年有效
3.招生錄取
從2024年起,按照物理科目類、歷史科目類,分開計劃、分開劃線?忌驹赴础霸盒+專業組(專業)”,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檔。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從有利于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各類人才和維護社會公平出發,認真總結經驗,突出問題導向,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促進考試招生制度更加公平公正、科學高效,適應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接受優質、多樣化教育的需求,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
(二)基本原則。
堅持育人為本,遵循教育規律。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堅持正確育人導向,踐行,深入推進素質教育,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和接班人。
著力完善規則,確保公平公正。把促進公平公正作為改革基本價值取向,健全制度,完善規則,加強政府統籌,強化監督監管,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體現科學高效,提高選拔水平。拓寬人才成長渠道,增加學生選擇權。逐步建立多元評價體系,促進科學選才,引導學生全面發展。優化人才成長環境,促進學生健康發展。
加強統籌謀劃,積極穩妥推進。將國家總體要求與我省實際相結合,近期任務與長遠目標相結合,整體設計從基礎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促進各類教育之間的銜接溝通,統籌實施考試、招生和管理制度綜合改革。
(三)改革目標。
2015年啟動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2018年全面推進,到2021年,基本建立具有、符合安徽省情的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體制機制,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終身學習“立交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