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規志愿指的是第一次錄取時需要填報的志愿,征集志愿是指高校在征集常規志愿考生名額不足時進行的第二次下發志愿,在每批次第一志愿錄退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院校招生缺額計劃,考生再根據缺額計劃在當地招生辦填報"征求志愿"的方式。
不是平行志愿。
常規志愿和平行志愿的區別
(1)傳統志愿里考生填報的志愿有第一、第二……的區別,平行志愿里填報的5個志愿都有可能當作第一志愿;(2)傳統志愿按“志愿優先”原則投檔,首先考慮第一志愿的上線考生,只有在第一志愿生源不夠時才會投檔第二志愿的考生,第三志愿類推;平行志愿按“分數優先”的原則投檔,對學校而言考生的志愿沒有先后之分(詳見下一答問);(3)傳統志愿里一個考生可能有多次投檔機會,平行志愿(在每一輪次)里一個考生只有一次投檔機會。
我省文理科分三批公布分數線、投檔錄取,每批分兩段:第一段的提前錄取學校實行傳統志愿;第二段實行平行志愿。
舉例來說:一個368分的理科考生第一志愿填A學校,第二志愿填B學校,A學校和B學校按傳統志愿投檔,假設A學校第一志愿就投檔足額,分數線是369分;B學校第一志愿也投檔足額,分數線是366分,那么該生兩所學校都不能錄取;假如他第一志愿填B學校就能錄取。
假設這兩所學校都按平行志愿投檔,投檔分數線仍然是369分和366分,那么該學生雖然不能投檔到A志愿學校,但是能投檔到B學校錄取。
所以填提前錄取院校的傳統志愿時,第一志愿的準確選擇非常重要;填平行志愿時,要把最喜歡的學校放在前面, 5個志愿里至少要有一個是有把握的。
“順序志愿”要注意以下問題:
(1)、第一志愿是關鍵,從“技術和分數”的角度看,如果考生選報的第一志愿學校在該省近2~3年錄取分數大體穩定,則考生分數最好達到該校上年度錄取分數范圍的中間段才較有把握,而且專業也有一定選擇余地,如果僅僅達到分數范圍的下端,選報時則要慎重。如果考生選報的學校近2~3年在該省錄取分數“忽高忽低”,則考生分數最好達到其錄取分數范圍的上端,才較有把握。從錄取結束后考生的心理狀態看,學校報低了,但專業更容易滿足,特別是對于錄取到一般本科及高職院校來講,在就業壓力較大時專業尤顯重要,因此這樣的錄取結果只是“小遺憾”;如果志愿報高了,第一志愿學校未能如愿則最后的錄取結果可能是“大遺憾”。
(2)、第二志愿應是“保底”志愿,按照“順序志愿”的投檔辦法,考生填報的第二志愿學校必須是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學校,絕不能覺得自己的分數比該校上年實際錄取分數高出很多就可將該校做為第二志愿學校。因為有不少學校雖然錄取分數在批次內不是很高,但第一志愿生源充沛,錄取的基本都是第一志愿考生。查詢錄取統計資料可以選擇第二志愿學校,考生應將第一志愿定位在自己可接受的最后的“保底”志愿,在“可能”被錄取的學校中慎重選擇。一旦前兩個志愿未能錄取,甚至分數高出批次線不少,盡管錄取不應有什么問題,但最后的錄取結果可能會很不“如意”。
(3)、志愿間及批次間的填報策略,在一個批次內,如果可選報的第一志愿學校,從上兩年實際錄取分數看,只有50~60%的把握,則一定要報好第二志愿,選擇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并且是自己可以接受的學校做為第二志愿,才有可能被錄取,也才有可能得以“保底”。如果找不到很合適自己的第二志愿學校,則不如第一志愿就選擇有70~80%錄取把握的學校。至于批次間的填報策略,主要指分數達到高一個批次線以上不多,填報該批次院校也可以適當“高報”,選擇只有50%把握的學校作為第一甚至第二志愿,如不能錄取,則放棄上一批次,(不服從調劑,甚至不填滿一批志愿),用相對較高的分數到下一批次選擇自己理想的學校做為第一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