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辦、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聯合下發《關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飛行學院、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在新疆招收飛行學生工作的通知》明確,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飛行學院計劃在新疆招收飛行技術專業(本科)學生10名;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計劃在新疆招收飛行技術專業(本科)學生40名!懊裼煤娇铡痹诮酗w報名工作將在10月20日至12月28日。報名具體實施單位為:南方航空公司新疆分公司人力資源部。
“民用航空”在疆招飛的對象和基本條件為: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并報考漢語言招生計劃的男性文、理科高中畢業生;符合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報考條件,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志愿從事祖國民航事業;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調查要求和招飛體檢鑒定醫學標準;年齡在十六至二十周歲(1995年8月31日至1999年8月31日出生);未婚。
按照“民用航空”在疆招飛的程序要求,考生需要進行報名推薦、預選初檢、體檢鑒定(含心理學測試)、民用航空背景調查、文化考試、招飛體檢復查等程序后才能進行錄取,錄取后還要進行入校后的復查。其中招飛體檢復查工作于6月(高考后)進行,身體狀況發生變化不符合標準的將不予錄。蝗雽W后的復查工作由民航局航衛處、飛行學院衛生部門在入學三個月內按規定進行身體復查,對身體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按照“民用航空”在疆招飛要求,凡報考普通高校飛行技術專業的學生,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外語限考英語。在考生志愿表提前批志愿中填寫“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飛行學院”或“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同時可兼報其他院校和專業志愿。
對于已經符合“民用航空”招飛要求并已入學的考生還須遵守所在院校的學籍管理規定,在停飛學生安置方面,學籍管理規定明確要求:對于符合在校繼續學習條件的停飛學生,按其高考成績轉入本校其他本科專業學習;不符合在校繼續學習條件的停飛學生予以退學。
“民用航空”在疆招飛工作報名地點設在烏魯木齊、昌吉、石河子、奎屯、克拉瑪依、博樂、伊寧、塔城、阿勒泰、庫爾勒、阿克蘇、哈密等地。全疆其他地區有志于民航事業的考生均可報名(可直接與南航新疆分公司人力資源部聯系)。
了解“民用航空”招飛相關事宜,考生可與南方航空公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