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考生和家長認為,實行平行志愿后能一檔多投,投了一個沒錄上再投另一個。其實這是一個誤區。平行志愿只能是逐個檢索、一檔一投。即當考生由分數決定的排序位次符合條件后,再依據考生平行志愿所填報的院校自然順序逐個檢索,當該考生的分數符合A院校的投檔條件時,則投給A院校。在此情況下,即便該考生的分數符合B、C、D院校的投檔條件,也不會再檢索、再投檔,這就是"一檔一投、能投則投、投后不檢"。只有在A院校已投滿或考生不符合A 院校的投檔條件時,才檢索B院校是否可以投出,即"無投再檢"。因此說,平行志愿不是把考生檔案投向所有達到條件的志愿院校,更不是這幾所院校必須都逐個檢索、投檔。當檢索完成但均未能投出時,該考生平行志愿的投檔即告結束,只有等待未錄滿院校的征集志愿或轉入下一批次院校的錄取,這就是"檢完則完"。
舉例來說,某年某省有3位605分的理科考生小李、小王、小趙,他們都報考了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和北京工業大學。但他們填報的平行志愿A分別是:小李:A北京外國語大學(投檔分602分);小王:A北京科技大學(投檔分583分);小趙:A北京工業大學(投檔分568分)。那么,省招辦則會將他們的檔案首先分別投給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工業大學。如果他們符合錄取條件,將分別被北外、北科大或北工大錄取。其余的志愿B、C均不再檢索與投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