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專項計劃(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即地方高校定向招收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的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是本省結合本地實際,安排一定數量的本地所屬一本招生高校招生名額,實施招收本省農村學生的地方一本招生高校專項計劃。
農村專項計劃是定向招生,面向農村或農村貧困地區考生招生,但農村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不是定向就業,不限制畢業后的自主就業選擇。畢業后仍然可以去其他地方工作。國家政策鼓勵專項生畢業后回這些貧困地區就業、創業和服務,為貧困地區發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地方專項計劃(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即地方高校定向招收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的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由各省(區、市)本地所屬重點高校承擔,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少于有關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規模的3%。地方專項計劃實施區域、報考條件和錄取辦法由各省(區、市)因地制宜確定。
1、高考報名時具有國貧專項計劃中當地省份所屬困難縣戶口且連續滿六年。具有戶口所在縣高中三年學籍(在戶口所在縣實際就讀,并在戶口所在縣參加高中畢業會考)。
2、各省份結合實際情況報名條件各有不同,上述條件或有出入僅供參考,詳細情況請詢當地教育部門。
3、專項計劃實行動態管理,由國家進行總體規劃和統一部署,集中組織部分高等教育資源,緊密結合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對相關專業人才的重點需求,定向招收貧困地區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