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考生認為,出現在征集志愿名單中的高校既然在正常投檔錄取時沒能錄滿,那征集志愿時的錄取分數一定會有所降低,而事實卻是有部分高校在征集志愿時錄取分數并沒有降。
出現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有兩個方面:
一是在征集志愿時,缺額的高校和專業的數量并不多,而考生人數卻不少,考生選擇的余地比較小。許多在正常投檔錄取時錄取分數并不高的學校,在征集志愿階段因報考考生分數上漲而上漲的情況非常多。
二是征集志愿往往采取的是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投檔,那些分數高的考生肯定會優先投檔。
當然,在征集志愿時,有的院校因缺額較多,也會降分征集志愿,但這并不等于考生填報了降分征集志愿的學校就一定能夠被錄取,這還是與征集志愿填報人數的多少有關,當報考征集志愿的考生數量大大超過院校缺額計劃數時,院校不再進行降分征集志愿的投檔,征集志愿的投檔分數也會上漲。
征集志愿時,考生可填報高校志愿和專業。征集志愿匯總后,教育考試院根據分數優先的投檔原則,按照1:1的調檔比例進行投檔,即將全部參與征集志愿的考生依據成績的高低進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檢索投檔,供學校審錄。
也就是說,分數較高的考生在征集志愿中被錄取的幾率比分數較低的考生高很多。征集志愿填報時要注意,考生不僅要符合院校的分數要求,也要符合院校和專業的體檢等報考要求。填報征集志愿工作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考生最好服從專業調劑,增大錄取概率。
在志愿填報的過程中,報完志愿并非意味著就萬事大吉,考生和家長還要注意跟蹤志愿錄取,一旦出現意料之外的問題,要及時補救,其中志愿征集就是最重要的一種補救方法。
征集志愿是指在每一批次錄取結束之后,各省(區、市)招辦將錄取未滿額的院校和余缺計劃數向社會公布,供尚未被錄取并達到分數要求的考生進行選報,征集志愿是本批次考生留在這個批次的最后一個機會。
征集志愿是指對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錄不滿額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錄取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院校招生缺額的計劃。
考生可根據缺額計劃在當地招生辦填報“征集志愿”,這樣使得第一志愿錄取時落選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報志愿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