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音樂學:3030
培養要求
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音樂史論、音樂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接受音樂理論與實踐方面的基本訓練,具有音樂研究、教學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知識技能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l.掌握音樂學的基本理論;
2.掌握音樂的分析方法;
3.具有從事本專業工作的基本能力;
4.了解黨和國家的文藝方針、政策和法規;
5.了解本專業及相關學科的發展動態;
6.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的工作能力。
課程設置
主干學科:藝術學、教育學
主要課程:音樂史、音樂學理論、中外民族民間音樂、教育學、美學、作曲技術理論、鋼琴或其他樂器演奏等。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包括社會實踐、藝術實踐及教學實踐等,一般每學期安排l--2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