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高考高考頻道最新整理搜集了甘肅高考加分政策,供大家參考!
根據《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得知,甘肅高考加分政策公布,以下是相關內容節選: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可在考生統考實際成績上加一項最高照顧加分,作為考生的總分進行投檔。錄取與否由高等學校決定。
教育部規定照顧政策項目:
1.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經市(州)黨委、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由新聞媒體報道,在社會上有較大影響者,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2.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按中辦發[2000]28號和教基[2001]1號文件評選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者,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3.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4.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5.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6.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及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參加省級招生機構統一測試達到相應標準者,按體育特長生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體育特長生照顧加分測試項目限定為: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等教育部規定的8個項目和我省報批備案的健美操項目。
7.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8.烈士子女,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9.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10.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文化課加20分。
11.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高考并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線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殘疾軍人、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報考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2.對報考漢語言授課的普通高等學校的民族自治縣和民族鄉的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20分。
13.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以上項目中第1至6條只適用于應屆高中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