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平行志愿投檔是按考生的高考總分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投檔整個平行志愿實行后,實際上,考生其實最多有一次被投檔、被錄取機會。
平行志愿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投檔。即將同一科類某批次線上填報了平行志愿的考生按招投總分(高考總分與政策性照顧分值的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當遇到多名考生分數相同時,依次按語、數、外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先后依次投檔,先投分數較高、排序在前的考生,再投排序在后的考生。
對單個考生投檔時,依次檢索該考生所填報的平行志愿A、B、C或A、B、C、D、E院校志愿,只要被檢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由高校決定該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的專業。如該生填報的平行志愿經檢索后均不符合投檔條件,該生則無法被投出,此時該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檢索、投檔機會,將進行下一個考生的檢索、投檔過程。
一是提高考生志愿的有效性、錄取的可能性,志愿的滿意率會有所提高。
二是考生填報志愿的風險性會有所降低,減少高分考生的落選。
三是高校錄取“斷檔”和“大小年”的現象會有所緩和,生源的分布會比較均衡。
四是實行平行志愿相對減少考生填報志愿的盲目性和風險性,增加了考生的選擇機會,有利于院校招收到更優質的生源,更有利于教育資源的合理配置。可以說,平行志愿投檔方式的推出,是一項以人為本、以考生為本的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