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總分相同考生采取單科順序排定名次作為投檔順序。
對總分相同考生采取文史類、理工類不同的單科順序排定名次,作為投檔的先后順序。但此排序不作為錄取的先后依據,錄取時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具體如下:
1、文史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文科綜合[高職(?疲┡判驎r為技術]。即總分相同,先看語文;若語文同分,則看外語;若外語同分,則看數學;若再同分,則看文科綜合。
2、理工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數學、外語、語文、理科綜合[高職(專科)排序時為技術]。即總分相同,先看數學;若數學同分,則看外語;若外語同分,則看語文;若再同分,則看理科綜合。
只有總分相同且單科分數都相同時,才視為相同名次;否則總分相同名次并不相同。
根據各高校在各省的錄取分數進行排行,貌似很客觀——依據的是教育考試院公布的錄取數據,但其實,也并不客觀。
因為從2003年起,我國已有22所大學進行自主招生改革試點(2014年達90所),這些高校在各地的一本錄取分數線,是將自主招生學生排除在外的,也就是說,一本錄取分數線已不能“客觀”反映一所學校錄取學生的高考成績情況。
這一排行榜更嚴重的問題還在于,用錄取分數來對學校進行排行,迎合的是當前以高考分數作為學校重要錄取依據的功利價值導向。
輿論對此的解讀會是錄取分數10強校、100強校之類,這與用高考分數、升學率對高中排行是一個道理。如果一些高校在乎這一排行,就會引導高校關注高考錄取分數,將這作為重要的辦學政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