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專項計劃是本省結合本地實際,安排一定數量的本地所屬一本招生高校招生名額。
實施招收本省農村學生的地方一本招生高校專項計劃。
按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可自行決定入學時是否簽轉戶口。
在校學習期間可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申請調整專業。
地方農村專項計劃均實行單設錄取批次,安排在國家專項批次之后,自主招生批次之前。
農村專項計劃是定向招生,面向農村或農村貧困地區考生招生,但農村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不是定向就業,不限制畢業后的自主就業選擇。
畢業后仍然可以去其他地方工作。國家政策鼓勵專項生畢業后回這些貧困地區就業、創業和服務,為貧困地區發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地方專項計劃(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即地方高校定向招收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的專項計劃。
地方專項計劃由各省(區、市)本地所屬重點高校承擔,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少于有關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規模的3%。地方專項計劃實施區域、報考條件和錄取辦法由各省(區、市)因地制宜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