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扶貧專項計劃是指高職院校安排專門計劃招收我省扶貧辦建檔立卡的貧困戶考生 (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職畢業生),在我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考生經自愿申請和資格審核公示合格后,可以報考精準扶貧專項計劃。通過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可以享受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等資助政策,同時每人每年還可享受“雨露計劃”資金補助。
精準扶貧專項計劃是指高職院校安排專門計劃招收扶貧辦建檔立卡的貧困戶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職畢業生),在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考生經自愿申請和資格審核公示合格后,可以報考精準扶貧專項計劃。通過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可以享受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等資助政策。
1.高考報名時具有國貧專項計劃中當地省份所屬困難縣戶口且連續滿六年。
2.具有戶口所在縣高中三年學籍(在戶口所在縣實際就讀,并在戶口所在縣參加高中畢業會考)。
3.各省份結合實際情況報名條件各有不同,上述條件或有出入僅供參考,詳細情況請詢當地教育部門。
貧困地區專項招生計劃是由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共同制定的一項專項計劃。
主要內容是在普通高校招生計劃中專門安排適量招生計劃,面向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貧困地區)生源,實行定向招生,引導和鼓勵學生畢業后回到貧困地區就業創業和服務。
一、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招收貧困地區學生
1、招生學校為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和各省(區、市)所屬重點高校,實施區域為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
2、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二、地方專項計劃定向招收各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
招生學校為各省(區、市)所屬重點高校,具體實施區域、報考條件由各省(區、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實施區域要對本省(區、市)民族自治縣實現全覆蓋。
三、高校專項計劃定向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1、招生學校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
2、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3、有關高校可在此基礎上提出其他報考要求并在招生簡章中明確,確保優惠政策惠及農村學生。
高考志愿第二志愿怎
時間:2024-07-01 16:0:27高考志愿第二志愿怎
時間:2024-07-01 16:0:06高考志愿第二志愿怎么錄取
時間:2024-07-01 15:0:34高考填志愿待錄取一
時間:2024-07-01 1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