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職業技術學院學費標準如下:文科類專業5250元/生·學年;理科類專業6410元/生·學年;美術類專業10000元/生·學年;學前教育專業8000元/生·學年;中外合作培養專業學費:旅游管理(中澳合作辦學)專業學費18000元/生·學年;市場營銷(中澳合作辦學)、應用英語(學分互認)、會計(學分互認)等專業國內學習期間學費19000元/生·學年,國外學習期間學費以國外合作學校規定標準收取。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規、國務院和廣東省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全面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名稱: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學校國標代碼:14066
第五條學校地址:廣東省中山市東區博愛七路25號,郵政編碼:528404
第六條辦學層次:高職(?疲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學校主管單位:中山市人民政府
學校業務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畢(結)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結)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中山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退學學生,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開具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確定學校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組織管理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招生就業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擬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常規事務。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有關考試命題的規定,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三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審計部門組成的考試招生監察小組,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和社會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學校在廣東省的錄取批次為?婆,其他。▍^、市)按生源。▍^、市)規定批次執行。
第十五條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市)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六條學校與本科院校聯合開展“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項目”。本校“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項目實驗班”通過廣東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學生,與本校其他專業同批次錄取,單獨代碼招生,單獨編班。試點專業實驗班學生按五年人才培養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職學段學習,各項考核合格,并符合相關條件和要求的,獲得學校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書。通過轉段選拔考核合格的實驗班學生進入對接本科院校試點專業實驗班學習兩年,符合相關條件和要求的,可獲得對接本科院校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非實驗班學生,不得轉入試點專業實驗班學習。對接院校與專業見下表:
序號 | 試點高職專業名稱 | 本科高校名稱 | 對應本科試點 專業名稱 |
1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韓山師范學院 | 電子信息工程 |
2 | 電子商務 | 肇慶學院 | 電子商務 |
3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肇慶學院 | 物聯網工程 |
4 | 工業分析技術 | 肇慶學院 | 化學 |
5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6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7 | 家具藝術設計 | 中山大學南方學院 | 公共藝術(室內陳設設計) |
8 | 產品藝術設計 | 中山大學南方學院 | 公共藝術(室內陳設設計) |
9 | 動漫制作技術 | 中山大學南方學院 | 數字媒體藝術(游戲動畫) |
10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嶺南師范學院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11 | 商務管理 | 華南師范大學 | 電子商務(職業教育師范) |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在。▍^、市)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確保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按照文科類、理科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九條在廣東省報考學校普通?茖哟纹胀悓I,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的考試,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考試,各門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須有1門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準。
第二十條在廣東省報考學校?茖哟蚊佬g類專業,參加高考文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的考試,參加高考理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考試,且至少須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第二十一條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學?筛鶕魇〖壵猩k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二十二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學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成績、專業志愿,以及本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文科類、理科類專業分檔時,根據各。▍^、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實行“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填報專業志愿順序,按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擇優錄取。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對于無分數排位的生源。ㄊ校,當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照普通高考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錄。何目祁悶檎Z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類為數學、語文、外語、理科綜合。
第二十四條美術類統考專業分檔時,根據各。▍^、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實行“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順序,按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錄取。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依照術科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術科統考成績仍相同時,按照普通高考語文、英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文科數學/理科數學科目成績依次排序錄取。對于無分數排位的生源。ㄊ校,當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依照術科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術科統考成績仍相同時,按照普通高考語文、英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文科數學/理科數學科目成績依次排序錄取。
第二十五條本校應用英語(學分互認)、會計(學分互認)等學分互認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考生。
第二十六條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到低調劑到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考生不服從調劑的,或服從調劑但是不符合計劃有空額專業相關要求的,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七條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
第二十八條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執行各生源。▍^、市)招生辦公布的加分項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適用于投檔及專業分檔。符合國家和。▍^、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優錄條件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考生學業水平成績的要求,按各省(區、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九條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于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予以正常錄取。
學校招生專業對考生身體素質的具體要求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三十條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
第七章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三十一條經學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三十二條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第八章收費標準
第三十三條學校普通專業收費標準按《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367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廣東省普通高校學分制收費的管理辦法》(粵發改價格〔2016〕366號)公布的標準執行。
1.普通專業學費:文科類專業5250元/生·學年;理科類專業6410元/生·學年;美術類專業10000元/生·學年;學前教育專業8000元/生·學年。
2.中外合作培養專業學費:旅游管理(中澳合作辦學)專業學費18000元/生·學年;市場營銷(中澳合作辦學)、應用英語(學分互認)、會計(學分互認)等專業國內學習期間學費19000元/生·學年,國外學習期間學費以國外合作學校規定標準收取。
3.住宿費:1000-1400元/生·學年。
第九章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四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本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五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60-88269288、88268370
傳真:0760-88268371
電子郵箱:zs@zspt.edu.cn
學校網址:https://www.zspt.edu.cn/
招生網址:https://www.zspt.edu.cn/zs
第三十六條學校紀檢監察審計室負責監察、監督學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關申訴。
聯系人:丁宇彤
監督電話:0760-88365376
傳真:0760-88365376
電子郵箱:zsjj0760@zspt.edu.cn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普猩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由中山職業技術學院授權中山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市)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市)的規定為準。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位于我國偉大民主革命先行者孫中山先生的故鄉—廣東省中山市,是市政府投資興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成立于2006年6月,2013年11月被確定為廣東省示范性職業院校建設單位,2016年9月榮膺廣東省一流高職院校建設單位,入榜“全國高職院校服務貢獻50強”,先后榮獲“黃炎培職業教育優秀學校獎”“全國高職院校創新創業教育工作先進單位”“廣東省知識產權示范事業單位”“廣東省首批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示范學校”“廣東省安全文明校園”等榮譽稱號。歷年學生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總分保持全省高職院校前五名,畢業生用人單位滿意度排名全省高職院校第二名,學校整體辦學實力位居全省高職院校前列。
學校設有素質教育中心、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部、經濟管理學院、電子信息工程學院、機電工程學院、藝術設計學院和創業教育學院,現有全日制學生8000余人,成人教育在籍學生8000余人。
學校大力實施教育教學改革,緊貼中山產業結構特點實施“一鎮一品一專業”專業布局,建成與珠三角區域專業鎮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高度對接的38個專業和5大專業群,實現“專業-產業”“人才-市場”無縫對接。擁有一批緊貼國家重點產業和中山支柱產業的骨干專業,省級一類品牌建設專業1個,省級二類品牌建設專業5個,省級重點建設專業11個,電梯維護與管理、燈具設計與工藝、創業管理是全國高職?剖组_專業,F有省級質量工程項目34項、中央財政支持實訓基地3個、省級重點實訓基地8個,教學設備總值達1.4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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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志愿第二志愿怎
時間:2024-07-01 16:0:27高考志愿第二志愿怎
時間:2024-07-01 16:0:06高考志愿第二志愿怎么錄取
時間:2024-07-01 15:0:34高考填志愿待錄取一
時間:2024-07-01 1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