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學費標準如下:機械類專業3500元/年、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專業3500元/年、計算機類專業4400元/年、新聞傳播學類專業6200元/年、工商管理類專業3800元/年等,具體完整學費設置見下文。
本科專業:
按專業類錄取的學生,大類培養期間,按照專業類收費標準收;專業分流后,按照所學專業收費標準收取。
機械類(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業設計、智能制造工程、車輛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食品科學與工程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食品營養與檢驗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工商管理類(行政管理、市場營銷、旅游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計算機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新聞傳播學類(編輯出版學、網絡與新媒體)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漢語言文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教育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生物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食品營養與檢驗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汽車服務工程(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500元;車輛工程專業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飛行器設計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財務管理(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000元;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行政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工業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500元;機械電子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智能制造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投資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通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軟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500元;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3000元;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機器人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德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編輯出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動畫(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3000元; 網絡與新媒體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表演(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工藝美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美術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高職)專業:
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會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新能源汽車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空中乘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000元;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茖哟握猩ぷ鳌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招生層次:本科、?
第四條 凱旋校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凱旋路3050號;
高新校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高新開發區大學城學苑街219號;
長德校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長德新區。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按專業類錄取的學生,大類培養期間,按照專業類收費標準收。粚I分流后,按照所學專業收費標準收取。
機械類(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業設計、智能制造工程、車輛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食品科學與工程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食品營養與檢驗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工商管理類(行政管理、市場營銷、旅游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計算機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新聞傳播學類(編輯出版學、網絡與新媒體)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漢語言文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教育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生物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食品營養與檢驗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汽車服務工程(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500元;車輛工程專業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飛行器設計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財務管理(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000元;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行政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工業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500元;機械電子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智能制造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投資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通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軟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500元;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3000元;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機器人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德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編輯出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動畫(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3000元; 網絡與新媒體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表演(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工藝美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美術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高職)專業:
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會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新能源汽車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空中乘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000元;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國家及學校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我校按照《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直招士官國家資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助學等為輔。
同時,我校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4%的經費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設立校內獎學金、特困生補助、勤工助學崗位等校內資助,結合靜文獎學金等校外資助,全力保障考入我校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八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英語、德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無特殊要求。學校公共外語開設英語、日語,其他語種考生請慎重報考。
第九條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條 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一條 錄取規則
1、我校執行國家及各省、市、區招生錄取相關政策,投檔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執行。
2、院校志愿:對按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首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的專業(類)計劃補缺錄取其他志愿考生。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錄取先投檔的考生,未錄滿的專業(類)計劃錄取征集志愿投檔的考生。
3、專業(類)志愿:進檔考生專業(類)確定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方式,專業(類)志愿無級差要求。學校承認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加分政策,錄取以高考總分成績排序,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績排序。同等條件下,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史類專業以文綜、語文、外語、數學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焕砉ゎ悓I以理綜、數學、外語、語文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粚谡猩鷮I以綜合、外語、數學、語文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未能滿足專業(類)安排條件的考生,如服從專業(類)調劑,可調劑到未滿專業(類),如不能滿足空缺專業(類)錄取條件的及不服從專業(類)調劑的,均予以退檔。
所有專業(類)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有專業(類)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及空中乘務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考生。空中乘務專業畢業后若從事航空、高鐵等行業相關工作,身體條件須符合該行業相關標準,請考生慎重報考。
4、高考改革省份按相關政策執行。
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要求“BC”及以上,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類),等級優先順序為:A+A+、A+A、A+B+、AA、A+B、AB+、A+C、AB、B+B+、B+B、AC、BB、B+C、BC。若出現同分同等級情況,文科考生以語文成績(含附加分)高者優先,理科考生以數學成績(含附加分)高者優先。
山東、海南、浙江、天津等4省考生,同等條件下,以語文、數學、外語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5、按專業類錄取的學生,依據《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實施辦法》(考生可通過登錄我校網站查看),大類培養期間學生修讀完成本學科大類培養方案規定課程,并達到相關要求,工商管理類、新聞傳播學類于第2學期末進行專業分流;計算機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類、機械類于第3學期末進行專業分流。學校提前公布專業類所含各專業分流計劃,依據學生搭配培養期間學習成績排名及個人填報志愿次序進行專業分流,即以“成績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對分流后不足20人的專業,原則上由學校專業建設委員會確定是否停止或暫緩招生,學生可在其他專業進行分流。
按專業錄取的學生,不參與專業分流。
6、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凡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考生,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文化課成績須通過考生所在省份藝術類專業相應省控分數線,設置統考省份考生須通過該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線。
我校組織表演專業?际》荩忌毴〉梦倚1硌輰I?己细褡C方可報考我校表演專業,不允許跨省報考;非組織?际》莩姓J相關統考(聯考)成績。
動畫(中外合作辦學)及美術、設計類專業承認各省美術、設計類統考成績。
對口招生藝術類專業考生,參加吉林省普通高校對口招生統一考試,文化課成績須通過相應省控分數線,須參加吉林省對口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并取得服裝設計與工程方向專業課加試成績。
進入投檔分數線的藝術類考生按照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動畫(中外合作辦學)及美術設計類專業、吉林省對口招生藝術類專業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60%+專業課成績×100%;表演專業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40%+專業課成績×100%。設置?际》荨皩I課成績”為我校相應專業校考成績;吉林省對口招生藝術類“專業課成績”為吉林省對口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服裝設計與工程方向專業課加試成績;其他省份“專業課成績”為該省相應專業統考(聯考)成績。綜合成績相同時,設置?际》輧炏蠕浫∠鄳獙I?汲煽兏哒,其他省份優先錄取相應專業統考(聯考)成績高者;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按文化課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招生省份有相關規定按照要求執行,若無規定,藝術文類和藝術不分文理類參照本章程第十一條第3點中“文史類專業”執行;藝術理類參照本章程第十一條第3點中“理工類專業”執行;對口招生藝術類參照本章程第十一條第3點中“對口招生專業”執行;高考改革省份參照本章程第十一條第4點執行。無語種和單科成績要求。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復查,如有舞弊行為的考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二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jlenu.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凱旋路3050號
聯系電話:0431-86908039
聯 系 人:樸金哲
第十三條 本章程由學校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坐落在風光秀美的歷史名城吉林省省會長春市,是國務院批準成立的全國第一所專門為職業教育培養培訓專業課師資的全日制本科師范院校,也是目前東北三省和內蒙古地區唯一一所獨立設置的全日制本科職業師范院校,被譽為職業教育師資的搖籃。
學校創建于1979年,原名吉林技工師范學院,隸屬原國家勞動總局;1983年,劃歸吉林省管理并更名為吉林職業師范學院;2002年2月,經教育部批準更名為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
學校是教育部確定的全國重點建設職業教育師資培訓基地,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確定的全省職教師資保障體系建設牽頭單位,吉林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確定的重點建設職教師資基地。學校在教育廳指導下牽頭組建吉林省地方本科高校轉型發展聯盟并成為理事長單位,被省教育廳確定為吉林省地方本科高校轉型發展試點牽頭學校,同時也是國家應用技術大學聯盟的成員單位,切實在轉型試點過程中發揮了示范引領作用。
學校以職教師資教育功能,以應用型專業教育為主線,形成了職技高師教育、高等工程教育、高等技術教育“三位一體”,職教教師培養與培訓“雙重支撐”的辦學格局。在辦學屬性上,堅持應用性、師范性和學術性的“三性”統一;在辦學特色上,突出職業師范教育特色;在內涵及載體建設上,始終致力于職教師資培養、職教師資培訓、職教科學研究、職教信息服務四個中心建設;在服務職教全局上,注重發揮職教師資保障、職教科研引領、教育教學示范和職教文化建設四大母機功能。
以上數據來源于: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https://gaokao.chsi.com.cn/zsgs/zhangcheng/listVerifedZszc--infoId-2706720019,method-view,schId-167.dhtml
高考志愿第二志愿怎
時間:2024-07-01 16:0:27高考志愿第二志愿怎
時間:2024-07-01 16:0:06高考志愿第二志愿怎么錄取
時間:2024-07-01 15:0:34高考填志愿待錄取一
時間:2024-07-01 1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