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費標準如下:文科類專業學費4700元/學年,工科類專業學費53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學費6800元,海外本科直通車專業另收培訓費4200元/學年,中外合作專業學費19200元/學年。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招生省份主管部門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全日制普通類(含藝術類)?普猩ぷ鳌
第三條 學校全稱: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3106,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珍珠南路65號。
第四條 學校簡介:學校是省屬公辦?茖哟蔚娜罩破胀ǜ咝,是江蘇省高水平高職院校建設單位、國家優質高等職業院校、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群建設單位。學校創建于1941年,1955年起更名為南京鐵路運輸學校,2002年升格為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更名為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 學校面向江蘇、上海、安徽、浙江、江西、福建、山東、廣東、河南、山西、黑龍江、四川、重慶、甘肅、湖北、河北、天津、吉林、遼寧、陜西、內蒙古、云南、青海、新疆招收?粕。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普通專科畢業證書。中俄合作鐵道交通運營管理、鐵道信號自動控制專業實行“3+0”培養方式,學生修完全部課程、考試合格后,可分別獲得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普通專科畢業證書和俄羅斯圣彼得堡國立亞歷山大一世皇帝交通大學的學業證明。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學校招生工作處。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市招生宣傳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招生宣傳工作組成員由學校在職教師組成。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生源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各省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要求報考鐵道交通運營管理(含中外合作辦學)、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鐵道信號自動控制(含中外合作辦學)、城市軌道交通通信信號技術、鐵道通信與信息化技術。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動車組檢修技術、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技術(含高職與本科分段培養項目)、鐵道車輛、鐵道機車、鐵道供電技術(含高職與本科分段培養項目)、城市軌道交通供配電技術、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技術、鐵道工程技術、高速鐵道工程技術、高鐵綜合維修技術、鐵路物流管理等軌道交通類專業的考生無色盲色弱。學院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四條 考核方式:學生參加各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第十五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ㄗ灾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ㄊ小^)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七條 學校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將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十九條 對江蘇省普通類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平行志愿;對江蘇省外普通類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平行志愿。
第二十條 普通類、藝術類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對于進檔考生,學校將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方式。非藝術類錄取時,對于進檔的同分考生,文科考生依次比較語文(不含附加分)、數學、外語成績,理科考生依次比較數學(不含附加分)、語文、外語成績。藝術類錄取時,對于進檔的同分(投檔成績相同)考生,比較美術省統考成績。
第二十一條 普通高考招生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文科類專業學費4700元/學年,工科類專業學費53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學費6800元,海外本科直通車專業另收培訓費4200元/學年,中外合作專業學費19200元/學年。 (蘇價費[2014]136號、蘇價費[2005]210號)
第二十四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四人間1500元/學年,六人間1200元/學年。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學校設有獎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國家助學金生均3300元,院長獎學金4000元/人,學習優秀獎學金300-1500元/人,科技創新獎500-5000元/人等十余種獎學金,獎助學金獎勵面達45%;助學貸款:包括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江蘇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可申請不超過8000元的助學貸款。學校自設資助項目:主要有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學費減免、黨員結對幫扶、企業獎助學金、路費補助、生活費補助等措施。
第二十七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珍珠南路65號;郵政編碼:210031;招生咨詢電話:4001081155、025-68204931,68204996;招生監督電話:025-68533011;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ntyzs.njrts.edu.cn/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通過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及學院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九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教育部備案的一所省屬公辦專科層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江蘇省省級示范性高職院校。學校前身是創建于1941年的南京特別市立第一職業中學,1955年起更名為南京鐵路運輸學校,長期隸屬鐵道部管理。2002年學校升格為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更名為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2004年成建制由鐵道部劃轉江蘇省地方管理。
歷經70多年風雨,南鐵院人始終堅守立德樹人,奉獻鐵路,服務社會的歷史責任,艱苦創業,奮發圖強,積淀了優良的辦學傳統,孕育了豐厚的鐵路特色校園文化,培養了大批高素質技能型人才,贏得了良好的社會聲譽。升格建院以來,學院事業發展翻開歷史新篇章。在教育部組織的第一次高職?迫瞬排囵B工作水平評估中取得優異成績;成功躋身省級示范性高職院行列;全面啟用了浦口新校區;創新辦學體制機制,與行業和區域大型企業開展戰略合作,實行訂單培養,建設高水平綜合實訓基地,與相關普通高校協同創新聯合辦學,與政府主管部門及企業聯合建設大學生創業園、科技產業園,改革人才培養模式,人才培養質量不斷提升。經過十年的拼搏,學院綜合實力得到快速提升,事業發展進入新的歷史時期。
學院立足江蘇,面向全國,重點服務長三角地區,立足鐵路和城市軌道交通行業,面向區域經濟,開放辦學,特色辦校,致力于培養一流高技能人才,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建設長三角地區軌道交通行業高技能人才培養、應用型技術研發與成果轉化以及鐵路文化傳播的重要基地,把學院建設成為高水平、有特色、具有一定國際影響的軌道交通高職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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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志愿第二志愿怎
時間:2024-07-01 16:0:27高考志愿第二志愿怎
時間:2024-07-01 16:0:06高考志愿第二志愿怎么錄取
時間:2024-07-01 15:0:34高考填志愿待錄取一
時間:2024-07-01 1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