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農林大學暨陽學院學費標準如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藥學、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環境設計預收學費標準為27750元/人•學年,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會計學、財務管理、電子商務、工商管理、英語、園林、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預收學費標準為24750/人•學年,電子信息工程、汽車服務工程、環境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土木工程預收學費標準為20000元/人•學年,法學、廣告學、公共事業管理、城市管理、旅游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預收學費標準為18000元/人•學年。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第三條 招生實施“陽光工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廣大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名稱:浙江農林大學暨陽學院。
第五條 學院代碼:國家代碼為13283,浙江省代碼為0101。
第六條 學院地址:浙江省紹興市諸暨市浦陽路77號。郵編:311800。
第七條 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八條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第九條 畢業頒證:達到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浙江農林大學暨陽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頒發浙江農林大學暨陽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招生工作、制定學院招生政策,并對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院紀委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75-87760016。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2020年學院普通本科計劃面向浙江、江蘇、山東、安徽、河南等16個省份招生,藝術類、單考單招本科僅面向浙江省招生,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招生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按照“學院負責,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客觀公正地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五條 報考英語專業的省內外考生,其外語語種應為英語。高考英語成績原則上要求不低于90分(英語單科成績按總分150分計,其他情況按比例折算);若生源不足,則適當降分至額滿為止。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外語語種不作限制,學院公共外語為英語。
第十六條 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對待錄取往屆生與應屆生。
第十七條 學院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并按規定在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
第十八條 學院認可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九條 參加2020年高考的考生適用以下具體錄取規則:
(一)學院執行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
(二)浙江省普通類平行錄取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為前提,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和考生位次規則,按專業平行志愿直接投檔到考生所填報專業。錄取流程按照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執行。
浙江省藝術類專業按綜合分排序,按專業平行志愿直接投檔到考生填報的專業。學院藝術類專業成績為考生省統考成績。
(三)山東省普通類錄取執行山東教育考試主管部門的規定,根據考生高考總成績和志愿,按照學院專業招生計劃的1:1審核錄取。
(四)江蘇省考生按照“等級級差法”進行排序,選測科目等級級差為1分,文、理科類專業選測科目要求2C及以上,必修測試科目要求5C以上;在賦分以后出現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參照江蘇省同分排序規則執行。
(五)其他省份進檔考生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專業志愿順序安排專業,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專業級差。在專業錄取過程中,若出現總分相同的情況,學院根據會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擬錄取專業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
(六)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則接收征求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以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到生源不足的專業。志愿不設級差。
第二十條 參加2020年單考單招的考生和專升本考生錄取按照相關招生錄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凡被我院錄取的新生應按規定時間按時報到,未報到新生應說明原因,后續將按學籍注冊管理規定做出相應處理。
第六章 獎助學金
第二十二條 為鼓勵優秀學生報考,積極響應國家精準扶貧政策,學院設立“五百萬新生獎助學金”,有關獎勵規定如下:
(一)圓夢特別助學金
1.對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經學院認定的經濟特別困難的優秀學子,免收第一學年學費;其在校學習期間,每學年成績位列專業排名前15%者,免收下一學年學費。
2.被我院錄取并報到注冊的貴州、廣西、甘肅和云南籍高考生源新生,資助1萬元/人。
圓夢特別助學金獲得者,不再兼得新生獎學金和雙百助學計劃助學金。
(二)新生獎學金
1.對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浙江省普通類一段線或外省一批分數線的我院新生,分學年獎勵共計15萬元/人。
2.對高考投檔成績位次號列浙江省前60000名、前70000名、前80000名及前90000名的我院新生,分別獎勵5萬元/人、3萬元/人、1萬元/人和0.5萬元/人。
3.對高考投檔成績列浙江省普通類所在專業前2%者,獎勵0.5萬元/人。
4.對高考投檔成績列浙江省設計學類(二批)、中職升本科同類型新生的前2%者,獎勵0.5萬元/人。
5.省外文理科二批或三批平行志愿(院校一志愿)報考并錄取到我院的考生,其高考投檔成績高于所在。ㄊ小⒆灾螀^)當年錄取批次分數線40分(含)以上者,獎勵1萬元/人。
6.經學院確認,高中階段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等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省級賽區競賽一等獎的新生,獎勵1萬元/人;獲省級賽區競賽二等獎的新生,獎勵0.5萬元/人。獲全國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榮譽稱號的新生,獎勵0.5萬元/人。
以上獎學金不重復發放,符合多項者,按獎勵金額高的發放。
(三)專升本專項獎學金
按錄取專升本新生所在類別所在專業前2%、前10%和前20%的比例,分別給予0.5萬元、0.4萬元和0.3萬元的獎勵。
(四)雙百助學計劃
學院面向貴州、廣西、甘肅、山西、云南、四川、河南、江西省籍生源統一高考錄取并報到注冊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設立“百萬助學金”和百個勤工助學崗。
1.百萬助學金。按備案經濟困難新生總人數的15%、30%和55%的比例,分三檔分別給予符合條件的新生1萬元、0.8萬元和0.6萬元的現金資助。該助學金可與新生獎學金兼得。
2.百個勤工助學崗位。優先選聘以上學生到學院相關部門的勤工助學崗位。
(五)學院貫徹國家資助政策,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院設有暨陽英才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多種獎助學金;開通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社會力量資助等學生資助體系,對困難地區困難學生實施傾斜政策。
第七章 特色培養
第二十三條 特色培養
(一)實施“個性化”人才培養
學院以培養高水平、國際化的應用型人才為目標,全面制定了“通識教育+專業教育+個性教育”的121(X)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突出第四學年學生自主職業發展;各專業設置學位課程,突出學生核心專業能力培養;采用學分制,實行彈性學習年限制度;給予學生前四個學期在全院范圍內申請轉專業的機會(普通類、藝術類、單考單招、專升本間不可互轉,專升本錄取學生不可轉專業);開設創業實驗班、校企合作特色班等,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融合教育鏈、產業鏈和創新鏈,設立中國珍珠學院、大唐襪藝學院等產業學院,開設與產業鏈緊密結合的產業班,促進產教融合發展;設立游泳課作為學生必修課程,加強學生體質素質。
(二)培養創新創業人才
學院擁有省級眾創空間和全省唯一的民辦非營利性法人創業學院---陶朱商學院,為學生免費提供創新創業基金、創業導師和創業孵化基地等創業服務。
(三)加強國際化教育
學院制定學生出國(境)學習交流資助政策,提供國際化教育獎助學金,資助學生出國(境)交流學習;與英國考文垂大學、澳大利亞莫道克大學、烏克蘭蘇梅國立農業大學等10余所海外高校開展學分互認、交流生、本碩連讀、研究生聯合培養等合作項目,開設會計學ACCA班等國際合作班,培養學生國際視野。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四條 學院各專業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收費標準按照浙江省價格主管部門文件規定執行。新生入學時,按照各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公布的收費標準預收學費,單考單招和專升本學生學費參照全日制本科同類專業預收學費標準執行,每學年末根據學生實際所修課程的學分進行結算。學院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藥學、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環境設計預收學費標準為27750元/人•學年,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會計學、財務管理、電子商務、工商管理、英語、園林、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預收學費標準為24750/人•學年,電子信息工程、汽車服務工程、環境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土木工程預收學費標準為20000元/人•學年,法學、廣告學、公共事業管理、城市管理、旅游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預收學費標準為18000元/人•學年。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凡參加2020年普通高等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浙江省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單獨招生考試和浙江省專升本考試并填報浙江農林大學暨陽學院的考生均適用本章程。
第二十六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傳真):0575-87760666
網址:http://www.zjyc.edu.cn/
招生信息網址:http://zs.zjyc.edu.cn/
招生微信號:jyzs87760666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浙江農林大學暨陽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浙江農林大學暨陽學院前身為浙江林學院天目學院,是2000年由浙江林學院(浙江農林大學前身)創辦,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2004年經教育部重新確認。2011年浙江農林大學與浙江省諸暨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與浙江省諸暨市教育發展投資有限公司合作舉辦。2013年9月整體從浙江省臨安市遷址到諸暨市辦學。
諸暨市位于浙江省中北部,北鄰杭州,東接紹興,南連義烏,交通便捷,區位優勢明顯。諸暨是一座歷史悠久的文明之城,是一座人才輩出的人文之城,是一座山水唯美的靈秀之城,是一座經濟發達的活力之城,是全國教育工作先進縣市、浙江省首批教育強市。素有崇文尚德、耕讀傳家的千年遺風,非常適合辦大學。
學院位于浙江省諸暨市城北教育園區,占地面積542.498畝。校園大氣厚重、傳承文脈、平中現奇、彰顯特色。校舍建筑總面積26.7萬平方米,總投資13億元;其中,暨陽體育中心總建筑面積3.8萬平方米,集籃球館、游泳館、網球館為一體,能承擔國際性體育賽事;圖書館總建設面積2.8萬平方米,能館藏150萬冊圖書資料,現有紙質藏書68.8萬冊;教室安裝先進的多媒體教學設施,可同時容納16000名學生上課;實驗教學大樓總建筑面積1.9萬平方米,現有教學儀器設備總值6971.43萬元,建有完善的基礎實驗教學平臺和創新創業實訓平臺,計算機實驗教學中心為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實驗室設備設施先進。學生公寓4人一間,配備獨立衛生間、空氣源太陽能熱水器、空調和網絡寬帶,設計新穎,設施齊全先進,明凈舒適。校園與設施為學生的成長成才創造了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以上數據來源于: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https://gaokao.chsi.com.cn/zsgs/zhangcheng/listVerifedZszc--infoId-2740160701,method-view,schId-1628.dhtml
高考志愿第二志愿怎
時間:2024-07-01 16:0:27高考志愿第二志愿怎
時間:2024-07-01 16:0:06高考志愿第二志愿怎么錄取
時間:2024-07-01 15:0:34高考填志愿待錄取一
時間:2024-07-01 1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