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學費標準如下:工科類專業學費為15000元/生·年;管理類及經濟類專業學費為145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學費為17000元/生·年;當年新增專業以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核準的學費標準收費。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為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結合本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學校代碼:13644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形式:全日制
學校地址:桂林市花江高?萍紙@區東陽路三號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行學校黨政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審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全面組織領導學校招生工作。
第四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招生工作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執行學校制定的招生章程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負責招生錄取等日常工作。
第五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監察領導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貫徹落實,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經教育部審核批準,學校面向全國實施計劃招生。招生計劃均以各生源。ㄊ、自治區)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要求
第七條 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學生。
第八條 外語考試語種:不限。
第九條 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學生入校后需進行體檢,體檢異常者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情不報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條 藝術類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各。ㄊ小⒆灾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以考生當年普通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公正選拔”的招生錄取工作原則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科學公正地選拔錄取考生。
第十二條 學校以省級招生辦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信息作為錄取新生的依據。在投檔比例范圍內,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即按照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學校根據各。ㄊ、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投檔的考生分數(含各類加分)從高到低,并對考生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ǹ偡窒嗤闆r下理科優先數學、外語,文科優先語文、外語)。
第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生源所在。ㄊ、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四條 學校藝術類考生需要專業課考試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所在。ㄊ、自治區)藝術類本科省控分數線,按照60%(專業課成績)+ 40%(文化課成績)的總和分,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ㄍ确謹登闆r下,按藝術分優先)。
第十五條 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對象為廣西壯族自治區少數民族考生,按照文、理科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一年以后根據學生志愿、預科學習成績排名以及綜合表現錄取到相關專業學習。
第十六條 學校招收新生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按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學校按照考生所在省市級招辦公布的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調檔,平行志愿按當地省級招辦公布的錄取政策最高比例調檔。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七條 根據教育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全日制普通本科實行學分制收費標準,我校依據學校人才培養方案分學年預繳,期末結轉。畢業時按照實際修讀的學分情況清算學費。
第十八條 學費標準:工科類專業學費為15000元/生·年;管理類及經濟類專業學費為145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學費為17000元/生·年。當年新增專業以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核準的學費標準收費。住宿費為1350元/生·年。若因各種原因辦理退學,學費和住宿費按月辦理(每年按10個月計)退費手續。
第十九條 學校按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助學金、勤工助學等多項措施,幫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七章 學歷、學位證書
第二十條 學習成績合格者,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本科畢業證和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 學歷、學位證書的頒發
第二十一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相應學科門類學位證書。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學校招生網上予以公布。
第二十三條 錄取考生須按時到校報到,因故不能按時報到的考生必須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適用于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咨詢及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桂林市花江高?萍紙@區東陽路三號
郵政編碼:541004
學院網站:http://www.guit.edu.cn/
E-mail:xkzs@guet.edu.cn
電話:0773-2290531、2290532 傳真:0773-2290532
聯系人:陳老師、黃老師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以下簡稱學校)創辦于2001年,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實施普通本科學歷教育的高等院校。舉辦方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是全國四所電子科技大學之一,是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廣西壯族自治區共建高校,廣西壯族自治區重點建設高校。中國繞月探測工程總設計師、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孫家棟院士為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名譽校長。
學校坐落在歷史文化名城、國際旅游勝地桂林,毗鄰桂林電子科技大學花江校區。依托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的學科、專業優勢以及優質的教育教學和管理資源,已逐步發展成為具有較高辦學水平的普通本科院!,F有31個本科專業,面向全國25個省(市、自治區)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在校生近萬人。
辦學定位。 立足廣西,面向全國,服務行業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逐步建成以工為主,信息學科優勢突出,多學科協調發展,在全國同類院校中特色顯著的高水平應用技術型大學。
求學環境。 學校占地面積近1000畝,校園環境優美,學習、生活條件完備。學校被評為“中國綜合實力獨立學院”、“廣西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等學校安全文明校園”、“自治區衛生優秀學!、“全國高校學生公寓管理服務先進單位”。學生食堂和公寓被評為“廣西高校示范性標準化學生食堂”和“廣西高校示范性標準化學生公寓”。
以上數據來源于: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https://gaokao.chsi.com.cn/zsgs/zhangcheng/listVerifedZszc--infoId-2704399571,method-view,schId-1885.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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